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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百萬孝子,我們老無所依?

http://www.CRNTT.com   2011-11-02 10:30:10  


 
  而另一方面,工業化時代開啟之後,中世紀貴族們晚年將大筆財產贈與修道院,從而保證老年贍養的做法並未消亡反而得到了發揚。不僅是貴族,手工業者等普通勞動者開始逐步採用契約化的形式與教會、兄弟會、個人甚至地方政府簽訂養老契約。在倫敦和鹿特丹,出現了早期的養老專業機構,形成了今天養老保險的前身。德國在1889年率先以政府的形式推出了社會養老保險,此後,西歐各國相繼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二戰後西歐各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經濟迅速發展的支撐下不斷膨脹,成為“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國家中最重要的福利保障制度。

  三、沒有孝道也能養老,一味重“孝”更像是推卸責任

  養老不是基於道德、孝心,“愛與責任和義務無關”

  西方人家庭關係是建立在親情上的,愛是聯繫家庭關係的紐帶,並非責任和義務。因此也就不存在“養兒防老”的概念,而另一方面,老年人的贍養無一例外都是通過建立契約、通過早期捐贈、年老反哺的方式保障個人權益。現代養老福利不但直接植根於各類自願互助制度尤其是傳統私人保險制度,更在俾斯麥時代通過國家介入的方式拉開了今天社會養老模式的序幕。德國作為社會保險的發源地,尤其是最初社會保險立法進程中,首相俾斯麥功不可沒。他強調通過國家對自願互助機構和私人保險制度的干預,“國家必須控制和接管所有人壽保險、 工傷和醫療保險計劃”。 而另一位現代國家干預理論和福利國家的重要奠基者阿道夫.瓦格納,更是強調建立國家強制保險計劃並推行社會稅計劃完成社會福利建設。

  過度強調孝道是逃避推卸政府責任

  為老人提供養老保障,是現代政府對公民的一種公平回報。那些風燭殘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強的時候為社會經濟的發展貢獻過自己的勞力和智力,他們交納的稅賦支持著政府的正常運轉、促進著各類公共目標的達成。當他們因年老而失去勞動能力的時候,政府有責任以公共財政和公共服務回報他們一個有保障、有尊嚴的生活。並且,現代國家已經建立起“工作的一代繳納養老金來支付退休一代”現收現付式的養老模式。成年人已經通過稅收為退休、需要贍養的老人支付了養老保險,在這樣的模式下再推行家庭“個人承包”式的養老政策,一定程度上是在將政府的養老職責推卸到了普通公眾身上。從家庭養老轉變為社會養老,這幾乎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 結 語

  沒有“百萬孝子計劃”,沒有“百善孝為先的文化”,老人難道就老無所依?事實上,西方自古無《二十四孝》、《孝經》,也並不過分強調孝道,但依然老有所養。“百萬孝子計劃”只是一個幌子,它遮蔽了養老的國家責任。

  (來源:網易新聞《另一面》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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