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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無法遏制梁林故居的悲劇

http://www.CRNTT.com   2012-01-30 11:57:56  


 
梁林故居被拆不能重建了之

  2012年01月28日08:00新京報 顧則徐

  這個春節似乎是個“拆哪”節,繼媒體報道大年初一凌晨深圳龍崗區布吉市場突然被拆後,又爆出了北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尤其不可思議,早在2009年7月下旬就由國家文物局明確表示,梁林故居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應該由地方文物部門申報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但現在竟然忽然被拆了。得到被拆消息後,當地東城區文委表示梁林故居將原址恢復修繕,將最大程度恢復原貌。問題是,對於被拆行為,進行重建就行了嗎?

  我想,文物部門理應是內行,應該知道真古董跟假古董的區別。現在把真古董給拆了,再怎麼重建也還是假古董。2007年爭論梁林故居是否可拆時,主張可以拆的利益方主要理由是說該故居不具備建築的經典意義,不必要保留,按照這一理由,似乎重建的假古董也是不錯的。但是,梁林故居的真正價值並不在建築上,而在於該建築的歷史、人文意義上,歷史、人文的意義不在於物質載體如何,最重要是在其真實性上,比如一張明朝的繪畫,軸頭是瓷做的還是紫檀做的或普通雜木做的並不重要,關鍵在於其是否真跡。真的梁林故居有著真的生活氣息,能夠讓後人感受到梁思成、林徽因真實的人生,假的梁林故居無論如何做舊,終究是新的東西,後人很難從新磚、新瓦上感受到梁思成、林徽因的真實人生,不過就是告訴後人梁思成、林徽因在這樣一個模樣的房子裡生活、工作過,而這種感受從照片和閱讀他們的文字中同樣也可以得到。

  當然,既然已經拆了,再予以重建也是無奈,姑且自慰假古董也是下真跡一等的文物。但是,不能這麼稀裡糊塗自慰,對拆掉真跡的行為一定要追究。2009年7月北京市文物局會同市規劃委向公眾表示,已責成建設單位調整建設方案,並將邀請專家制定具體保護措施。2010年1月國家文物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梁林故居已要求被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具體程序要由北京市文物局作出。2010年10月媒體報道說梁林故居納入了第三次文物普查新登錄項目,不可移動文物的認定仍在進行中。直到現在被拆,這個時間表說明了什麼呢?即使從2010年1月算起,到現在也已經整整兩年,但文物部門卻一直沒有完成梁林故居的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沒有認定就意味著建設單位拆除的並不是國家法定文物,就沒有太大責任。文物部門搞了兩年還沒有完成認定,有沒有責任呢?既然真古董被拆了,總不能說一句我重新搞個假古董出來就是,就這樣輕易了之,總得要有人承擔責任啊?該是文物部門承擔,還是由拆除單位承擔,總要給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才行。

  無論是文物部門還是拆除單位,即使承擔了法律的、行政的和經濟的責任,也還要承擔一個嚴重的道德責任。拆除一切文物都要受道德譴責,但在梁林故居的被拆除上,尤其要承擔道德的責任。數百年來以至較近年代前,中國主要領域的科技保持著世界最高水平的,只有古建築園林技術,可說是唯一值得我們民族驕傲的成就。梁思成是中國現代在這個領域中的最主要代表,林徽因則是最重要的代表之一,並作為女性而在中國科技史上具有特別的意義,兩位世界級水平的大師作為夫妻珠聯璧合,在中國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在全世界也寥若晨星,他們是人類的驕傲,更是我們民族的驕傲。尤其對於負責建築類文物的文物部門人員和從事建築的建設單位人員來說,梁思成、林徽因乃是宗師,是必須要膜拜、信仰的前祖,在傳統道德上,拆掉他們的故居實在是跟拆祖屋、挖祖墳並無兩樣。所以,即使在現有體制下法律責任可逃,行政責任可逃,經濟責任可逃,但道德責任絕不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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