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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漁業案:黃海捕魚漁民反成“黃魚”

http://www.CRNTT.com   2012-05-28 11:53:18  


 
起航,回家。

“幫艇費”:黃海捕撈“潛規則”

  孫財輝、張德昌兩位大連船主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他們的漁船於幾年前從丹東購入,平日出海作業返航後雖然停靠在大連,船籍卻仍在丹東。

  劫持事件發生後,朝鮮方面指定的贖金交易人、電話號碼及交易地點均在丹東境內,引發了媒體關於此次事件是由朝鮮不法軍人與丹東黑惡勢力聯合作案的猜測和分析。時代周報記者在丹東採訪期間,亦不斷聽到這樣的說法,這就是流傳於一些網站論壇的“幫艇費”帖子中的內容。

  在一些丹東人看來,類似的扣船索要贖金事件,在當地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

  當地一些老漁民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所謂的“幫艇費”,就是中國漁船通過中方人士幫忙介紹,到朝鮮海域捕魚而交納的一筆費用。早期曾出現過以實物—如在朝方緊俏的電視、冰箱、自行車等物資—支付的形式;近年來則基本以貨幣結算,由中方人員在岸上收取後,再與朝方進行分成。

  收取“幫艇費”的並非中國官方機構,而是臨海岸上的個別勢力龐大的社會組織,其與朝方利益集團關係密切,高層之間交情甚篤。

  “幫艇費”的出現,不過是最近一二十年的事情,確切地說,是中國黃海海域漁業資源被過度開發的結果。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飛速發展、民眾生活水平穩步提升,對海產品的需求急劇增加,海洋捕撈業進入一個高速發展階段。但過度開發也使中國的海洋資源頻臨枯竭的危險,捕撈量驟減,部分海域實行的“休漁期”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在黃海海域,漁民的作業重心開始逐漸東移,往尚未完全開發的朝鮮海域靠近。“幫艇費”應運而生。

  “幫艇費”的數額,往往視漁船的馬力、作業區域、捕撈量等因素收取,近年來則隨著物價的上漲不斷升高。“一般的,一條船一個月要十來萬。”在丹東的大連漁港,漁民陳建樹告訴記者。停靠在此處的以鐵皮船居多,馬力至少都在一百多。

  交納了“幫艇費”的漁船,會領到一塊印有朝鮮文字的藍色牌子,船只進入朝鮮海域後,只要掛上該牌照,就可以通行無阻。捕完魚後,牌子收回,下次再出海,重新交錢領取。而沒有牌子的中國漁船在朝方海域作業,一旦被逮住,下場都很慘。“抓住就打,然後讓你交罰款,”船員張兵說,“比如說一條船值10萬,他讓你交7萬或者8萬,你說你交不交?”

  據稱,在丹東地區,以前曾發生過多起因當地漁船在朝鮮海域捕魚未交納“幫艇費”,船只被扣、船員慘遭毒打的事件。此後,大家都老實了,出門交錢,買個平安。在那片蒼茫遼闊的海洋上,同樣有一個組織嚴密的幫會在主持“公道”,誰壞了規矩,都將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除了“幫艇費”,當地還流傳著另外一種說法:一些黑道大哥在中國海域劃分勢力範圍,每年投下一定數量的魚苗和蝦苗,然後向前來作業的漁船收取捕撈費,“一年收個二三十萬吧”。這種在當地俗稱為“包海”的做法,很像時下都市人流行的去鄉下魚塘釣魚,農民收取垂釣費。

  至於付費者的收獲,完全憑運氣,可能滿載而歸,也可能血本全無。對此,“大哥可管不著”。而在這一海域捕撈的漁船,一旦踩過了界,闖入大哥的地盤,同樣會遭遇重罰。

  雖然孫財輝等船主一再堅稱,他們的漁船是在中國海域捕魚時被朝鮮武裝人員越境抓捕,但在丹東當地,一些熟諳內情的人更願意將此次劫持事件與“幫艇費”聯繫起來—這些外地人因為不懂規矩而吃了暗虧。

  也有分析認為,此次劫持亦可能是朝方不法軍人貪得無厭,鋌而走險到中國海域抓人,進行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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