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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中美合作所”抗日功勛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11 09:14:13 |
從剛建國開始,“中美合作所”便被大陸官方宣傳為“美蔣反動罪行”的代表,數十年來《紅岩》等文藝作品更是將其塑造成了臭名昭著的魔窟,至今很多人提起來仍然會咬牙切齒。然而在台灣和美國,“中美合作所”卻作為著名的抗日典範一直被紀念和頌揚。 近年來,不斷有學者撰文為“中美合作所”正名,用史實證明其在抗日戰爭中有過巨大貢獻,證明其本身與白公館、渣滓洞等國民黨監獄毫不相關。那麼,“中美合作所”到底是抗日機構,還是反共陣地呢? “中美合作所”只是為抗戰搜集情報和培訓特戰部隊 中美合作所(即“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以下簡稱中美所)是1943年4月中美兩國出於抗日目的,為收集交換軍事情報、探測氣象情報、訓練游擊部隊而設立的軍事合作機構。 中美所只為交換日軍情報、訓練游擊隊、共同迅速殲滅日寇 1941年12月美日爆發太平洋戰爭後,美國開始與中國進行全方位的軍事合作。1942年初美海軍上校李威廉(WillisA.Lee)向海軍上將歐內斯特J.金(ErnestJ.King)建議:“日軍必將很快攻占東南太平洋沿海地方和重要島嶼以孤立美國;美國則應以海軍為主力,適當配合空軍,先殲敵於海上,方可決定勝負;而能夠為美國海軍提供東南太平洋氣象和軍事情報最理想的地方,就是中國;因此美國海軍應盡快派人到中國去搜集情報。”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梅樂斯來華同中方情報機構軍統負責人戴笠協商共同對日作戰事宜。經商討決定:由美國供應技術、器材、械彈,由中國提供人員,在中國沿海及敵後淪陷區,建立水雷爆破站、氣象站、情報站、電訊偵聽站、行動爆破站等,共同對日作戰。 1943年4月15日,中美雙方在華盛頓正式簽訂《中美特種技術合作協定》。協定基本內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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