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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制度,患者為何只能自求多福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24 11:08:28 |
■ 打不通的電話等不來的車:資源欠缺滋生黑救護 2003年國務院規定中國急救時間標準為15分鐘,如今即便是北京中心城區都尚未達到此標準 2011年1月9日凌晨,鄭州市一老人突感身體不適,但家人在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內撥打了十餘次120電話,均無人接聽,最終老人因為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身亡,當事方120救援中心卻出具證明聲稱設備正常無過錯。與德國醫務人員5-20分鐘可抵達現場,20-45分鐘將傷員送到醫院,以及英國國家同意標準要求的“3分鐘內出車,7分鐘內到達出事地點”相比,中國的救援時間不僅與國際發達地區平均的8至12分鐘相差甚遠,甚至往往無法達到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助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中規定中“15分鐘內到達患者駐地”的國家標準。 2011年,北京市衛生局局長方來英曾表示稱,到2012年底,北京市急救系統力爭實現在10秒內接聽電話,2分鐘內出車;救護車到達現場時間,中心城區不超過15分鐘,郊區不超過20分鐘,邊遠山區不超過30分鐘。這與國家標準依舊存在一定的距離。 北京十個人需要救護車至少有兩人都無法滿足,武漢市救護車數量離衛生部標準缺少近一半 截至2012年4月30日,北京急救中心下屬有421輛救護車,紅十字會下屬有203輛“999”救護車。2008年前後,北京市120急救電話的滿足率一度達99%,即有100人打來叫車電話,99人都能滿足,但如今這一數字已降到80%多。同樣,武漢城區常住人口約500萬人,根據按衛生部“每5萬人配備一輛救護車”的要求,應配備100輛救護車,而實際只有50餘輛。巨大的市場只能通過“黑救護”填補。 而面對院前急救車輛兵力不足、捉襟見肘的現狀,以及市場巨大的缺口和利益的誘惑,隱藏在醫院周邊的“黑救護車”、各大醫院自行設置的“山寨”救護車頻頻現身,通過到病房散發廣告名片、護工介紹病源等等招攬客人、坐地起價,甚至與正規急救車爭搶病人。2006年6月19日,北京順義一場車禍中,傷者正規120急救車到達之前,卻被一輛同樣帶有“120”標誌的急救車,送至遠在二十幾公里外的一家治療癲癇的民營醫院接受救治,3小時後死亡。 ■ 不知道救護車往哪裡開:多數患者無權選擇醫院 患者撥打120後通常都由制定最近的站點出車急救,直到2010年廣州市才規定患者擁有選擇權 雖然醫療急救是公益事業,但通常來說,患者在撥打120之後,指揮中心接報後,一般都是指定最近的站點出車急救,患者想去哪家醫院就送到到哪家醫院的情況極少出現。直到2010年,《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才規定:包括傷病員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險的;所選擇的醫療機構與急救現場的路程距離超過10公里;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對傷病員進行隔離治療的的以上三種情況,急救人員可以拒絕患者選擇醫院的要求。除此以外,病人有權利在接受急救時選擇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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