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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懺悔的是“一言堂”體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1 11:39:46 |
■ 政協委員的產生和職責 政協委員的產生 政協委員並不是選舉產生的,而是通過推薦。 按照全國政協官網上公布的內容,政協委員產生的具體運作步驟一般為: 一、提名推薦。推薦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由各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各個界別等協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國委員會委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推薦。 二、協商確定建議名單。對各方面提出的推薦名單由中共黨委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反覆同各推薦方面協商形成建議名單。 三、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將委員建議名單提交常務委員會會議進行協商和表決,經全體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予以通過。 四、公布。經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的委員,由政協辦公廳(或辦公室)分別通知推薦單位和個人,向委員發委員證書,並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公布。 增補政協委員的程序,也需要經過提名、協商、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和公布這幾個步驟。 政協委員有民主監督的職責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本會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與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守法紀、為政清廉等方面情況,參加政協的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 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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