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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平福 小人物的大罪名

http://www.CRNTT.com   2012-12-28 11:42:35  


12月14日,陳平福手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書:檢察院撤銷起訴,陳平福無罪,解除監視居住
  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訊/12月14日上午11點,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裁定書:檢察院撤銷起訴,陳平福無罪,解除監視居住。裁定書上寫了9月27日、10月24日與11月22日的3次延期,沒有撤訴理由。“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大棒高高舉起,現在又悄悄落下。

  南方人物周刊日前刊載紀實文章“陳平福 小人物的大罪名”:

  前50年,陳平福是一名普通的數學教師,三口之家,生活平靜安穩;50歲後,一系列變動發生在他身上:一次是2006年受邀參與甘肅電視台《今晚有約》節目,被當作自立自強的市民榜樣;另一次是今年9月被告上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遲來的撤訴

  12月14日上午11點,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裁定書:檢察院撤銷起訴,陳平福無罪,解除監視居住。裁定書上寫了9月27日、10月24日與11月22日的3次延期,沒有撤訴理由。“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大棒高高舉起,現在又悄悄落下。

  旁觀者回憶,當日沒開庭,沒宣讀結果,審判員將裁定書交給陳平福,“簽了就趕緊走吧。”雙方簽字後,公訴人迅速離場。

  沒有工作人員的法庭,成了陳平福和十餘位熱心市民的歡慶場所:大家歡呼擁抱,一位當地記者大聲朗讀裁定書,也有人早早準備了一掛鞭炮,放響在法院大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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