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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出租車淪為“迷你招手停”

http://www.CRNTT.com   2013-06-12 08:45:48  


 
  乘客權益如何保障,出現糾紛誰調節?

  出租車的運價是由政府部門制定的,合乘的收費模式違背了物價部門核定的計價方式和計費規定。即使通過技術手段解決了收費問題,但合乘也容易產生相當多的問題。

  例如,儘管合乘是同一大致方向,但每位互不相識的乘客都有各自想法,遇堵車繞路或就近下車,容易產生糾紛,駕駛員難以協調。又如,合乘的第一位乘客下車後不久,發現東西遺忘在車上,事後駕駛員可以推諉說不知道或稱“被後面的乘客揀拾了”,調查取證有難度。

  上海某出租汽車公司在哈爾濱市經營業務,當地試水出租車合乘就產生了一些問題。有乘客遇急事打車,但駕駛員停車不走,非要凑滿四人同一方向的才肯上路,原來是選擇合乘駕駛員收入要多。因此,目前的合乘模式難以規範駕駛員的服務行為和協調陌生乘客間的糾紛。

  是否允許中途上下車,出租車還是招手停?

  業內人士表示,現在一些地方嘗試出租車合乘,都是出於解決“打車難”和節能環保的角度,但忽視了出租車個性化服務的定位。出租車本身具有私密性,如果放開合乘,出租車和公交車一樣攬客了,隨意停車上下客,更容易造成交通混亂,帶來不安全因素。

  在目前的出租汽車管理法規和誠信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合乘不僅不應提倡,而且還要加強管理,對那些由駕駛員主動招攬乘客的“拼車”行為,應該堅決禁止和嚴格查處。

  ■ 鼓勵出租“合乘“不如規範推行“拼車”

  允許乘客合乘出租車,或對緩解“打車難”有所幫助。只是效果如何,還很難說。記者採訪10餘名打車市民,無一人願意合乘。拒絕理由主要是“怕麻煩”。大部分女性認為,與不熟悉的人合乘,尤其是異性合乘,感覺危險。而出租車師傅則遭遇“打票難”、“同行抵觸”、“怕投訴”等問題。記者撥打合乘訂車熱線,預約“合乘”出租也未果。

  當然,有關部門積極解決民眾關心的問題,還是值得肯定。不過,在此或許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是,既然“合乘”“遇冷”,同樣是解決“出行難”,為何不能支持市民喜歡的“拼車”,讓有償拼車“合法化”、規範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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