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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國金融改革戰略和路徑研究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18 08:20:35 |
(六)構建中央與地方分層有序的金融管理體系 建議賦予地方金融管理部門一定的地方金融監管職能,明確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管理地方金融的職責權限,將類似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不吸收公眾存款的小型准金融機構及其經營活動的監管權限交給地方金融管理部門,並適度下放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給省級政府。同時,提高省級金融管理部門的獨立性,降低地方政府對本地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從而減少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的幹預。探索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市場退出模式,推動地方金融在機構設置、激勵約束、風險容忍度等方面實現差異化發展。加強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與中央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避免垂直管理的中央金融監管體系“鞭長莫及”、不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各自為戰”的問題,形成監管合力、填補監管空白。 (七)完善金融宏觀審慎監管制度框架,提升金融監管協調的有效性 一是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在金融監管協調方面,加強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監管協作。特別是對交叉性金融業務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職責的基礎上,完善跨行業、跨市場、跨境金融風險監測評估機制,加強重大風險的識別預警,建立定期交流、互通信息的數據收集共享機制,加強對金融機構跨市場、跨行業業務准入、風險監測、現場檢查、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協調合作。具體運作中可以強化人民銀行對三會的組織協調功能。 二是完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構建逆周期監管調控機制,建立逆周期資本緩衝制度、與新增貸款超常變化相聯繫的動態撥備制度和差別化準備金動態調整制度,設計與經濟周期變化有關的杠杆率和流動性要求;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明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定義和標準,從附加資本要求、杠杆率、流動性、撥備等事前預防以及事後風險處置上提出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和工具;強化綜合化經營下的風險隔離,堅持分業經營模式,審慎推進綜合化經營試點,建立各行業之間的“防火牆”,嚴格管理控制相互交叉持股、授信和擔保、資產轉讓、等內部交易,防範由於業務交叉和行業滲透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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