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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震遠:兩岸海洋事務合作主要障礙為何?

http://www.CRNTT.com   2013-11-16 00:16:41  


 
   海峽兩岸相關立場、行動的分歧和矛盾是最基本的障礙

  從上一世紀70年代保釣運動興起開始,兩岸民眾以及世界華人就發出了,要求兩岸聯手保釣的強烈呼聲。近年來,隨南海、東海島礁主權歸屬和海洋權益爭端的加劇,要求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呼聲更加強烈。但實際的事態發展十分令人失望。多年來除民間層次的少量合作外,兩岸在海洋事務方面合作取得的進展,完全局限於“純粹的”兩岸事務範疇,僅有台灣海峽的海上救助合作一例,而關於兩岸民眾和世界華人關注的,維護中國相關島礁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合作卻沒有進展。事實表明,兩岸相關立場、行動的分歧和矛盾,是導致兩岸不能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基本障礙。實際上,外部勢力阻撓、破壞兩岸合作維護相關島礁主權和海洋權益,並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奏效,利用兩岸相關立場、行動的分歧和矛盾,是他們主要的手法。

  近年來,兩岸舉行了台灣海峽海難救助聯合演習,顯示了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起步。但這一合作屬於“純粹的”兩岸關係,而不涉及第三方,顯然這是得以取得進展的,不可缺少的基本前提。由此估計,兩岸之間其他不涉及第三方的海洋事務合作,例如台灣海峽的環境保護等等,未來都有可能取得不同程度進展。但是,兩岸關於涉及第三方的海洋事務合作,主要就是兩岸關於維護島礁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合作,過去幾十年沒有進展,而且估計未來時期中也難以取得進展。導致這種局面的原因是,不涉及第三方的兩岸海洋事務合作,是“純粹的”兩岸關係事務,都可以在兩岸認同的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或一個中國框架內予以處理,而涉及第三方的兩岸海洋事務,對於兩岸都分別屬於各自的“外交事務”,在兩岸“國家認同”迄今沒有共識的現實中,不存在實現兩岸相關合作的前提和基礎。兩岸“國家認同”沒有共識,是兩岸立場、原則分歧、矛盾的集中表現,其影響不僅在過去六十多年的兩岸關係中有全面表現,而且在當前,甚至未來時期的兩岸關係中,但主要是兩岸政治關係中將一再表現。兩岸不能,也沒有在維護島礁主權和海洋權益中合作,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具體表現之一。

  在2012年夏天以來的,中國與日本激烈的釣魚島主權歸屬爭端中,兩岸立場、行動的分歧和矛盾有充分表現。正因為這些分歧和矛盾,導致兩岸在爭端中完全沒有合作,而且實際上給予了日本可乘之機。2012年4月日本右翼分子石原慎太郎提出“購買釣魚島”後,特別在7月日本政府宣稱,將對釣魚島“國有化”後,中日之間一直存在的釣魚島主權歸屬爭端,立即嚴重激化,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儘管大陸和台灣從一開始就都強調了自己對釣魚島的主權,但表現出的實際立場和目標,以及採取的行動卻很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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