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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的挑戰:全球貿易規則之爭 | |
http://www.CRNTT.com 2014-11-08 09:35:43 |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張茉楠文章表示,從國際貿易規則形成和演進的歷史經驗看,國際貿易規則的構建主要由大國發起,先形成小範圍的核心國集團,再向多邊協定擴展。在新的全球經濟格局下,近年來,在美國大力推動和主導下,通過貨物貿易、投資、服務貿易規則的融合,涉及國內政策、要求更高市場開放度和更高標準的國際貿易規則框架開始形成,無論是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還是TTI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定),或是PSA(多邊服務業協定),都是在美國主導下的構築全球貿易新體制,重奪規則主導權的重要一環。 TPP是被稱之為 “立足於下一代”的貿易新體制,TPP強調達成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務在內的綜合性自由貿易協議,其中沒有“例外”保護,這對傳統APEC貿易規則產生重大衝擊。比如,要求進一步開放服務市場;加強在公共採購、政策制定領域的合作;在競爭、貿易便利化、勞工、環境和知識產權等領域制定最新規則等等。 文章稱,高標準的貿易規制主要是適應21世紀的貿易新模式。當前,隨著全球產業分工的深化,通過全球價值鏈已經形成了貨物貿易、投資、服務貿易更為緊密的聯繫,中間產品貿易規模越來越大,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產業化趨勢越來越突出,必然要求貿易標準與貿易規則要與之相適應,而TPP、PSA框架之下的原產地規則、管制協調,以及包括金融、快遞、傳播、電信、電子商務、運輸、物聯網、移動通信網絡、互聯網在內的服務貿易框架體系使得全球傳統貿易規則、WTO多邊機制受到衝擊。 事實上,全球貿易區域合作和多邊合作中的“規則之爭”已經超越了“市場之爭”,成為下一輪全球化博弈的新角力點。在全球貿易模式和規制演變的背景下,APEC自然受到非常大的挑戰,要想不被邊緣化,必須不斷轉型、調整、創新,在制定貿易新規制方面有所作為,這是APEC得以持續發展的根本。APEC未來走向必須把推進“結構性改革”、“制度性創新”,以及“發展面向未來高標準的區域貿易”作為重中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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