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語中評:國家層面或可制定反港獨法律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1 00:13:51 |
何文表示,鼓吹“港獨”無知且無恥。所謂無知,指其完全不考慮論述的危險性,不顧歷史和現實中香港和大陸密不可分的事實,提出違法且全無可行性的說法,蠱惑社會輿論。所謂無恥,指其明知主張不可行,卻妄想中央在涉及主權的問題上,能有像過去在治權爭奪中一樣的容忍和退讓,並在此荒謬假設上以出位的訴求博取眼球,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他指出,港獨是死路、絕路、斷頭路,在《憲法》和《基本法》中已經有相關論述,沒有辯駁空間,不僅指訴諸行動違法,宣揚蠱惑煽動港獨亦屬違法,打擊這種違法行為香港有充足法律依據和執法手段。年輕人成立以此為目標的政黨只能映襯其膚淺無知和利令智昏,其過界的言行理應受到法律規範。 打擊港獨可在國家層面立法 何文認為,打擊“港獨”並不一定要依靠二十三條立法。且不論香港現有政治生態和社會氣氛,二十三條是否能獲得通過。即使通過,“警察抓人、司法放人”的情況也難以扭轉。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可以效仿《反分裂國家法》,在國家層面制定一部“反港獨”的法律,程序一旦啟動,即是對“港獨”的威懾,其目的亦經得起國際社會的問責和考驗。 他亦指出,目前香港部分建制派向“中間”靠攏,傳統反對派進一步“右傾”並試圖拉擾“中間”力量,以“港獨”為旗幟的新型反對派冒頭,前景堪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