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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如何讓G20更好推進可持續發展目標

http://www.CRNTT.com   2017-02-18 00:00:46  


 
  其次,後續G20主辦國家應嚴格遵守《行動計劃》的精神和原則。G20峰會存在的一大問題是主席國經常根據自身喜好設置議題,或決定峰會的議題導向。根據《行動計劃》,後續G20主辦國可以在15項主要議題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優先事項。主席國會否偏離《行動計劃》的精神和原則非常重要。G20不同於G7,也不同於G8+5(海利根達姆對話進程),海利根達姆對話進程的核心議題是知識產權保護、投資自由化、發展及氣候變化和有效利用能源,其中也包括發展及氣候變化問題。G20的議程不能再回到海利根達姆的軌道上。阿根廷、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在推動G20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行動計劃》肩負著更大的責任。

  同時,G20及其發展工作組的作用也不可能無限擴大。G20仍面臨合法性、有效性等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是支持聯合國可持續發展高級別政治論壇領導下的實施和評估進程,並在此框架下報告落實進展情況。不能借G20推動落實2030可持續發展計劃之機無限擴充G20及其機制的作用,或者擴大其他非發展中國家青睞的機制的作用。OECD、世界銀行、IMF等機構應發揮輔助作用,協助G20推動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落實。

  最後,可持續發展問題更多的是發展中國家的問題。在可持續發展問題上,發達國家應充分尊重發展中國家的意見和經驗,而不應將自己的理念和價值觀強加於人。每個國家面臨的可持續發展問題都不相同,什麼是最緊迫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只有發展中國家自己決定。很多亞非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最緊迫問題是減貧。中國在減貧方面具有豐富的成功經驗。但中國的經驗只能借鑒,不能照搬。人們真正需要了解的是,如何在不利的條件下創造成功,如何將發展中國家的問題轉化為可能的解決方案,以及如何利用一國特有的知識體系應對挑戰,而非盲目引入發達國家或其他成功的發展中國家的經驗和做法。G20發展工作組可以加強在發展經驗共享方面的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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