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良答中評:一帶一路需健全完善各國法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7-04-09 00:08:07 |
米良認為,在一帶一路的合作實施過程中,需要進一步完善沿線各國的法律制度,他表示,東盟和中國的法制越來越完善,特別是馬來西亞、新加坡在商貿、投資的立法已非常健全和完善,而老撾及緬甸近幾年來也在立法方面加強了力度。 米良又指,時代正急劇變化,新事物不斷出現,當周圍環境和不斷出現變化時需要新的法律和制度來規範新的事務,但我們不可能在新事物未出現之前就制定好一部法律,因此,只能在新事物的發展過程中不斷修改和完善法律,在這過程中形成一個新制度。 “因此,我們沒必要專門為一帶一路進行單獨的立法,但進一步完善各國的法制是非常重要的。”米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