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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官員財產申報有兩大遺憾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05 10:12:14 |
新年第一天,在新疆阿勒泰地區廉政網專設的公示欄裡,55名縣(處)級領導幹部填報的個人財產申報表,如期在網上公示接受監督。(1月4日新京報) 實施這項反腐敗預防制度的積極意義自不待言。但筆者以為,還有兩大遺憾讓人感到美到不足。 一是官員財產申報時間“緩衝期”過長。我們都知道,反腐敗以及掌握腐敗證據線索務求效率。而阿勒泰地區紀委正式出台《縣(處)級領導幹部財產申報的規定(試行)》出台時間是去年5月25日,從頒布到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看似給相關反腐部門提供了足够的籌備準備時間,但也確實給腐敗分子、“問題幹部”提供了可乘之機。從去年5月末到今年1月初,長達7個多月的時間裡,有多少“問題官員”可以輕輕鬆鬆地擦掉自己屁股上的“屎”?又有多少腐敗著或已經腐敗的官員可以“從容不迫”地毀滅掉罪證、串通勾結行賄者訂立攻守同盟或轉移走自己的巨額財產呢? 據有關人士稱,財產申報制度發布後,截至2008年12月31日,僅139廉政專用賬戶就收了76萬多元。或許,對於能挽救的腐敗分子我們還是要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但是,極少數腐敗分子卻由於我們的一再“仁慈”,而肆意鑽法律的空子和申報制度打“擦邊球”,無論如何也是背離了構建財產申報制度的初衷。而且,今年1月1日當天,僅僅公布了55名初任縣(處)級領導幹部的財產收入狀況,而對哪些最需要公布公開的“老領導們”、老資格的縣(處)級領導幹部們依然有20餘天的“緩衝申報期”。這到底是源於反腐敗的決心,還是想為腐敗分子提供“閃展騰挪”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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