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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億去向應開門接受監督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08 09:49:36 |
到2月4日,距離上海律師嚴義明向國家發改委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已經整整過去了15個工作日,發改委方面仍然是風平浪靜、波瀾不驚,沒有任何回應和哪怕是象徵性作個表態的跡象。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嚴義明於1月7日向國家發改委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就4萬億元的政府投資可能產生的腐敗提出如下申請:“我申請要求公開的,包括2008年11月5日以後,向發改委遞交審批申請的省、市項目名單,還有經發改委審批通過的具體項目名單、選擇這些項目的理由以及預算資金。另外,希望發改委可以告訴公眾,已經決定的項目資金如何使用,包括招投標有沒有監督措施、具體實施監督的機構等等。” 嚴義明的律師身份並不重要,因為他首先是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任何一個國家公民都可以提出如此請求,律師身份只是表明他更了解和熟悉法律而已。嚴義明關注的是4萬億元投資的去向,這也是全國人民關注的重大問題。到目前為止,人們從已經公開的信息中,很難完整捕捉4萬億元投資的來龍去脈,它們宛若神龍,從來見首不見尾。在一鱗半爪的有關消息中,人們只知道,一是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透露的,4萬億元大體安排在基礎設施等7個方面;二是環保部透露的,自去年11月頒布4萬億元經濟刺激方案以來,他們從嚴把關,對11個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煤化工、火電項目予以暫緩審批,總投資達438億元。國家發改委的計劃只是方向性的或者意向性的,過於籠統和概括,公民難以了解具體的細節;環保部披露的信息令人們震驚和憤怒:國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高污染“兩高”項目和一些重複建設項目,怎麼赫然出現在各地上報的投資計劃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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