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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道德水平一百年才能趕上歐洲?

http://www.CRNTT.com   2010-01-22 11:37:53  


 
    為什麼會產生這樣不同的行為習慣?是因為社會中無信之人的多寡。一個社會,如果無信之人是一種罕見的動物,生活於其中的人就有安全感,就會失去警覺。一個社會,如果到處都是騙子,人們就會像荒野里的食草動物一樣竪起耳朵,時時刻刻都防備著受到傷害。今天的情況就是這樣,人們不敢輕易相信自己不認識的人,有陌生人和你說話,你心里會立刻冒出一個疑問:“莫非騙子吧。”我國社會的騙子可能並不一直那麼多,可能有時候多些,有時候少些。不是也有過所謂“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時候嗎?但總體上看,可能比較多,經過多少代人的積澱,就留下了民間的一些經驗之談,如“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逢人只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人心隔肚皮”等等。看來,史密斯說四書五經“在社會實際中並沒有看得到的作用”不是向壁虛構。

  出現道德高標準與實際低水平的巨大反差的原因是複雜的,除了社會沒有公正可言之外,儒學本身的理論嚴重脫離實際也要負很大的責任。儒學把原始社會的堯舜樹為榜樣,企圖以此規範封建社會人們的行為,要求人們“存天理,滅人欲”,顯然是不現實的。有人強調朱熹所說的人欲是超過生存所需要的過分的物質欲望,但為什麼不說貪欲而說人欲呢?起碼是概念混亂。“名不正,則言不順”,概念混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思想的混亂。既然目標高不可攀,那麼,除了空喊口號、言行不一又有什麼奇怪呢?今天的人不應該追求物質財富極不豐富的發展階段中的公平,即原始共產主義社會的公平,而應該考慮如何在努力發展生產力、努力增加社會財富的新形勢下保持公平和平等,沿襲古人的老路沒有出息。當代歐美就出現了好些針對這個問題的學者和專家。

  當然,西方也不是不搞教育,但他們的教育比較切合實際。今年有媒體報道的加拿大小學生的行為準則,就非常切合實際。有這麼幾條:互相尊重,尊重自己,尊重學校和學校財產;出色完成我們要做到的和應該做到的;接受自己也接受別人;互相關心並在乎別人的感受;在別人需要時幫助別人。這些是孩子們能夠做到的,如此培養出來的人,將是具有社會公德的人。儒學對孩子的教育則與成人教育一樣,存在著大而空的問題,嚴重與實際脫節的問題。魯迅先生就批評過郭巨埋兒這樣血淋淋的教育,令孩子毛骨悚然。我真不知道現代私塾的提倡者和實踐者是怎麼想的。其實,與其讓人敬而遠之,教育落空,不如從切實可行的身邊小事做起,追求切實的效果。但我們似乎習慣於大而空,結果是嘴上說得好聽,行動又是另一回事。按之實際,國人有相當大的一個多數不能全部做到加拿大小學生準則所要求的。

  史密斯在《中國人的德行》中記錄的一個現象就很說明問題。他寫道:“車夫要想裝卸貨物,行到車水馬龍的道路中間就開始卸貨,大家只能等他卸完。農夫要想砍倒樹,就把樹放倒在馬路中央,來往行人只好等他把樹砍斷、搬走為止。”心目中根本沒有別人,更談不上尊重別人的感受了。

    一百年過去了,類似情況還可以見到。在“首善之區”的北京,我們常常可以看到胡同里或者早市里,人們把自行車和三輪車隨便往路中間一放,自己買東西去了。我曾見過一個可笑的場面,有一位老太太也這樣把三輪車停放在胡同的路中間,自己不知道到哪里買東西去了,因為擋了別人的路,有人將車子推到一個角落里去了。那老太太回來找不著車了,好不容易在角落里找到了,氣憤到了極點,用各種惡毒的語言罵開了,罵了老半天。她覺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卻沒有想到自己侵犯了別人的利益。更有意思的是,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承認,也沒有人搭茬,老太太罵了一陣,自感無趣,也就罵罵咧咧地走了。她為什麼如此氣憤?因為熏陶她的文化使她相信,公共的地方誰都可以占,這是她的權利,不占白不占,至於是否妨礙別人,則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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