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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點香江玩“公投”者勢必自焚

http://www.CRNTT.com   2010-01-24 10:20:42  


 
  雖然所謂“公投”的活動違反基本法的情況十分明顯,但反對派一意孤行的態度依然囂張,視法理為無物。公民黨黨魁餘若薇在回應港澳辦的言論時態度就十分輕佻,說什麼“香港係實行香港嘅法律,香港嘅法律係無禁止過‘公投’。”又狡辯稱中央政府一方面不承認“公投”,另一方面又說關注“公投”,互相矛盾,聲言會繼續啟動所謂“公投”的活動。社民連陳偉業在回應港澳辦的言論時,竟然語帶粗暴地稱,“基本法我哋不嬲都挑戰啦!我哋燒過基本法啦!”還自作聰明地說:“我都預期佢哋遲早會出手啦!只係畀我預期早咗出手啫。”民主黨的張文光則抱持“為反對而反對”態度來回應港澳辦的言論,說“將問題上升到挑戰基本法嘅層面,指控實在太嚴重了”。

蔑視憲法後果嚴重

  但是,反對“公投”,指出香港不可以運用“公投”作為解決憲制的方法,正因為它指出了反對派的挑戰憲制的要害,而且反對派一開始態度就十分囂張,才可能由此而釀出嚴重的後果。但偏偏反對派無視這種挑戰中央的行為早已是對基本法的挑戰,才令他們的態度至今沒有半點收斂跡象,繼續蔑視基本法,繼續公然以“公投”這種不理智的行為赤裸裸表達對中央政府的不滿。

  香港回歸已十三年,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除了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之外,屬於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的事實全世界都十分清楚,世界上任何非國家概念的地方,都不可能進行“公投”的法律常識,也已得到十分清晰的承認。但是,公民黨及社民連在明知不可為的情況下,還要繼續玩這種挑戰憲制的高難度動作,除了說明他們對特區政府的不尊重,也是對中央政府的刻意挑戰行為。以地方政府挑戰中央政府,後果會怎麼樣,不要說一般市民可以理解,身為法律界的人物,反對派不會不理解,更完全知道其後果怎麼樣,這才是以許崇德教授為代表的北京法律專家語重心長告誡公民黨和社民連小心玩火自焚的原因。

破壞和諧手段奸險

  此前在討論香港的憲政權力時,已經不止一次提出了一個十分清晰的問題:基本法沒有賦予香港“公投”的權力。高度自治也是有限度的,在基本法的範圍內,要中央授權,中央授多少權就有多少權力,作為中國的一個地方性區域,不能自己創造“公投”這種做法。這一點需要在目前由公民黨及社民連煽起“公投”行為時加以明確闡述,首先應當令市民理解這樣的道理,才可以集結最大民意壓力,把反對派這種一廂情願或自以為是的行為壓抑下去,保障香港的憲制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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