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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改革 細細拆來看

http://www.CRNTT.com   2010-01-29 11:02:07  


 
                硬骨頭究竟在哪里?

  中國原有的社保體系設計之初,採取的是縣級統籌的模式。所謂“統籌”,就是在一定區域內徵繳和支付的社保作為一個整體核算,不足部分由統籌區域的財政負責補貼。目前,中國共有兩千多個社保統籌區域。社保法二審時,曾一度提出要到2012年實現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而最新通過三審的社保法,則明確提出,社保改革的目標將是實現省級統籌。最終將現在兩千多個社保統籌單位縮減到三十餘個省級單位。

  不過“省級統籌”的阻力亦很明顯,現有的試點,也僅實現建立省內轉移的調節基金,離真正的省級統籌相差甚遠。一級財政“統籌”,就必須該級財政負責“兜底”。各個統籌單位的財政情況各不相同。2009年兩會期間,當上海市人大代表向市長韓正提出上海是否可以向北京學習“也給公交補貼,坐地鐵2塊錢,公交4毛錢”的時候,韓正表示,上海市級財政每年為社保“兜底”170億,而北京沒有這個負擔。因此,上海市政府拿不出這筆錢。

  就現有改革看,未來做到省級統籌的可能性較大,但中央統籌依然很難實現。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在2008年向媒體表示,“社保異地轉續有望年內破冰,而實現全國統籌則需要30年-50年。”不過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教授則向本刊表示,目前的數據表明,絕大部分社保轉移都是省內轉移,全國層面的不多。

  事實上,如果真實現中央統籌,跨省轉移接續根本不是問題。因為全國人民上繳的社保基金都交給同一個賬戶,而所有人所獲得的社保支付都來自同一個賬戶,不存在利益調整的問題。

  而過去幾年中爭論的社保法改革的另一個焦點問題是,社會保險到底是否需要重新設立一個機構統一徵收。中國現在的社保徵繳,採取稅務和社保中心兩條腿走路的方式。有的省由稅務代征,有的省則設立社保中心統一管理。主導立法部門曾經一度想要加入社保徵收通過新設立的社保機構統一徵收的字樣,但遭到多方反對。這造成了社保法久拖不決的重要原因。

  而在二審時,社保法被改成了“社保徵繳的具體方案由國務院另行規定”。這一模糊不清的規定更是無法讓任何一方滿意。最終,三審稿中的表述確定為,“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至於具體是由稅務還是由社保部門徵收,則未可知。

  而目前社保改革的另一難點,是一直擁有最高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障,同時不用繳納一分錢社保的公務員群體們,社保法三審稿依然是“國務院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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