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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循法理則普選有望 反對派應三思

http://www.CRNTT.com   2010-04-18 08:37:01  


新的政改方案如不能通過,反對派議員需負阻礙民主發展之責。
  中評社香港4月18日訊/“從‘法治’角度說,‘普選五步’是必須的。○五年本來有一次‘邁向普選’的機會,但走到第三步,即政改方案在立法會由三分之二(四十票)多數通過這一步,結果是反對派‘捆綁’否決,普選就‘行人止步’。這次又是一個機會,倘若反對派又再否決政改方案,那就是政制繼續‘原地踏步’,普選可能長期無望,市民民主祈盼落空,反對派歷史責任難逃。”《大公報》今天登出李希敏的文章“依循法理 普選有望”,文章内容如下: 
 
  喬曉陽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廣大市民亦都講究法治,就算是打開了普選的大門,也要一步一步走進去,至少要走五步,也就是必須先完成五項法律程序。政制“原地踏步”,普選可能長期無望,反對派歷史責任難逃。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在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後,於北京人民大會堂 會見了香港十五家媒體的記者,談及他對本港“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看法。喬曉陽把香港記者當成是老朋友,語調溫和,立場中肯,言之有物,實事求是,聽了讓人留下很好的印象。

  有思維右傾、觀點偏向政壇反對派的學者評論說,喬曉陽是在為特區政府“做公關”,呼應一下政改方案的公布,其談話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東西。這名“小學者”(此人非教授,更非知名大學者),不知是否公文袋黨的黨員,不過作風倒相當近同。這可以形容為:欲貶別人,何患無辭。假如這名“小學者”的同事想貶低他的學術或人品,找不到一百條理由,恐怕也很容易找出七、八十條。自古以來,“文人相輕”,但似乎政治人“相輕”得比文人厲害幾十倍、幾百倍。

          政制發展源自中央授權

  其實,喬曉陽在簡短談話中,以法學專家的身份,由法律的角度,表達了對政改方案的看法。雖然他表明這是他個人的看法,但淺見以為,在某種程度上必然反映了這也是中央的立場,絕對不是為了“做公關”。以“公關”這種說法或手段損人,也未免太低章了。喬曉陽談話的一些要點,對香港當前的政改步伐及爭議,無疑有重大的啟迪作用。

  其一,喬曉陽指出,實現全國人大常委會○七年十二月的決定,即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二○二○年普選立法會全部議員,是中央定下的目標。此語足以提醒本港某些人,特別是反對派人士,香港的政制發展,源於中央的授權。“中央給多少權,香港就有多少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語)但現時反對派的取態,可以形容為“輸打贏要”或“夾硬嚟”。這樣情形,明顯有意變“高度自治”為“全面自治”,與中央對著幹,或多或少顯示了“港獨”的思維及作派。這其實不是在為香港爭權,反而是在為香港招禍。反對派,慳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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