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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為何樂善好施

http://www.CRNTT.com   2010-08-06 10:13:35  


 
  眾所周知,民間慈善機構在慈善活動中承擔著難以替代的角色,而美國人對這些組織有信心,首先由於它們大多都有合法的地位、在稅務部門有登記,其次還與有第三方私人基金會監控有關。美國紅十字會就曾因卡特里娜飓風後濫用捐款被批評,但其後他們迅速糾正後又獲得了很多捐贈。 
 
  法律不僅為民間慈善劃定鼓勵框架,還提供監督和懲罰的重要職能,而這些都是民間機構難以完成的。個人和團體可以放心將錢捐給民間組織,因為每個州都有官員來確保捐贈者不會受到欺騙;一旦有人以慈善之名行騙,法律就將其投進監獄。美國政府和民間組織自二戰後經過多年磨合,已形成一個比較合理的分工,這免除了美國人捐贈中的許多疑慮。 
 
  行善作為傳統習俗,樂善好施者更被主流社會看重 
 
  美國人普遍樂於行善,與其文化傳統也有非常大關係。樂善好施不是“錦上添花”,而是每個人應該從事的活動。有學者甚至指出,從事慈善已成為美國的一項習俗,17%的美國人稱其捐贈主要受來自家庭(母親)的影響。在英格蘭,由於皇室一直倡導慈善,英國商人大多就受到這一傳統的影響,相反,大革命中的法國政府放棄了慈善事業後,對社會行善的動力影響就非常大。 
 
  在當代美國,樂善好施還是特別被主流社會看重的品質。一個幾乎眾所周知的例子是,在美國想上好大學,申請者就必須要從事過志願工作。據不完全統計,95%一流大學的學生,在高中時代就開始當社會志願者。捐贈固然不完全等於慈善,但調查卻發現無論金額大小,有過捐贈歷史的人通常都樂於從事其他慈善項目、也更願意在其他情況下幫助他人。


  結 語

  美國鋼鐵大王卡內基曾說過,“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至今,這句話仍被很多美國人奉為圭臬。美國人養成樂善好施的“習慣”,既有慈善根植於文化傳統的原因,也是公眾理性對待慈善的結果:社會對慈善抱有合理的期待,民間主導和政府監管結合進而形成比較明確的慈善制度,由此對希望參與慈善的人起指導作用。
 
  (來源:網易評論《另一面》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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