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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守好兩岸和平發展的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10-08-10 00:22:06  


 
  兩岸關係的政治前瞻

  (一)“一中各表”難成共識

  “一中各表”成為中國國民黨對“九二共識”的表述,大陸對此並未作正式的表態。“一中各表”表甚麼?從現階段看,“一中各表”的本質是糾葛於中國的代表權,是一個現階段無法解決的重大爭議。所以應當避免在現階段無法達成共識問題上的糾結,回避代表權,“大化”一個中國的立場,進一步清晰“一個中國”的共識。

  (二)台灣當局“主權”表述與“一個原則”、“三個共同”

  兩岸關係中揮之不去的是“主權”問題。在台灣,無論是民進黨還是執政的中國國民黨都會堅持“主權”問題。無非是三種情形:一是台獨式表述,台灣是獨立主權國家;二是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憲法”表述;三是“中華民國”主權縮限表述。台獨的表述是敵對式表述,其他兩種表述也只會加深和擴大兩岸的爭議,無法尋求兩岸對話的平台。我以為,台灣當局的法統,當然是歷史的“中華民國”的承繼,就政治現實而言,台灣當局是中國的一個區域政權,從法律上看是中國的一個“法域”。為避免雙方的“主權”爭拗,大陸已經在兩岸關係上釋放出巨大的善意,表明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並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獨享中國主權。筆者以為,作為善意的回應,台灣方面的“主權”表述也可以體現出歷史與現實的連接式表述:一是表述歷史上真實的“中華民國”(歷史的、血緣的、文化的一個中國)堂而皇之的“一個中國”;二是表述現實的一中分治的“一個中國”--因內戰導致的一個中國兩岸治權的分立。

  所以台灣當局可以推演的“主權”或“憲政”選項是:即在下一階段政治談判中,擱置代表權爭議,兩岸共同宣(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承認由於歷史上國共內戰形成的當前的兩岸分治格局,承認分治不能影響歷史的、血緣的、文化的、政治和法律的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策略和政治智慧上展開:一是對歷史主權的堅守與表述,因為歷史的“中華民國”是真實的;二是完善治權,共謀發展,改善民生,完善民主;三是擱置“各表”的中國代表權爭議,對現實一個中國主權的“法理共表”、“法理共用”、進而“共議統一”;四是對未來實現統一的全新“一個中國”的法理的與事實上的主權共享。

  具體來說,在現階段,要擱置“一中各表”的國家“代表權”雙邊爭議,在“一個中國,共同表述”的原則下,“共謀發展、共話民主、共議統一”。把現階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目標歸納為“一個原則”、“三個共同”。“一個中國,共同表述”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原則和政治基礎,把她作為政治基礎和原則,不是大陸方面的強勢打壓,因為她是符合歷史的,又照顧了台灣的感受,富於彈性和前瞻性的原則。“三個共同”:一是“共謀發展”,這是經濟和民生議題,也是現階段最為現實的選擇;二是“共話民主”,這是兩岸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對兩岸民主政治建設以及兩岸關係的政治安排提出建設性意見,這是在經濟上共謀發展之後的政治互動;三是有了經濟的共同發展和政治互信,就可以“共議統一”,協商統一的具體實現形式。“三個共同”可以階段性實施,也可以交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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