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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改革的關鍵是體制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0-09-06 09:03:46  


 
  美國學者奧爾森在《國家興衰探源》中提出了“分利集團”理論,深圳等特區發展也面臨一個分利集團阻礙繼續改革的問題。當改革者成為被改革者的時候,正如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所說,今天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是一個利益的深度調整。

  文章稱,所謂“難以為繼”,就是各種利益集團攜各路資本,在特區範圍內激烈爭奪各種資源所形成的必然結果。當特區內的土地、資源、人口和環境不堪重負的時候,資本左衝右突,必然要求向外走。此時,特區擴大實質上就相當於為這些分利集團和資本提供了又一塊 “肥肉”。但是,要解決隨發展而形成的分利局面,最大程度減小其對繼續改革的阻力,絕不可能簡單地一擴了之。特區擴大只是緩兵之計,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計。

  當然,緩兵也好,權宜也罷,都為特區的改革和發展贏得了空間。特區擴大,有利於理順當地的行政關係,因此有利於地方統籌協調發展,為下一步改革鋪平道路。但這些空間必須用來換取寶貴的時間。這就要求特區拿出破局的勇氣,盡快推進包括行政體制改革等在內的政治體制改革。

  文章指出,深圳等特區過去30年的大發展,來源於當年的體制性突破,來源於全社會各層面的創新。如今,這種突破和創新還能不能實現?簡單的特區擴大化無法做到這一點,只有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

  深圳特區30周年之際,總理溫家寶在深圳一再提及要“敢闖敢試”。“要繼續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不能停滯,更不能倒退”,否則,“最終只會是死路一條”。主政者對當前形勢有清醒而迫切的認識。但對當前分利局面的解構,無疑要比30年前需要更大的勇氣和努力。

  但這就是特區存在的意義所在,它“有責任在推進改革開放方面為全國作出表率”。如果不這樣,特區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從這個意義上說,全國對於特區的期望,不在於其地域的擴大,也不僅僅在於其經濟規模的擴大,而在於其能否在經濟、政治和社會協調發展上探索出一條新的道路。

  因此,千萬不能將特區擴大化僅僅演變為新一輪經濟大發展,甚或只是跑馬圈地大搞房地產。如果仍然抱著這個思路搞特區建設,注定只是走老路、吃老本,免不了又將難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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