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 
桑蘭沒有瘋

http://www.CRNTT.com   2010-09-07 13:32:45  


 
傷殘運動員社會保障存在欠缺

2010年09月01日10:56 新民周刊 

  傷殘無助,體制之憋

  當今退役運動員尤其是傷殘退役運動員社會保障、救助的欠缺,正是舉國體制的“後遺症”。體制不變,憋屈難除。

  記者/張 偉

  桑蘭燦爛笑容的背後,是不為人知的痛苦、糾結,和太多的不解和委屈。當年,馳騁賽場上的她曾是金牌選手、世界冠軍接班人,然而在她倒下之後,在輪騎上的12年時間里,一些她曾經依靠的單位領導,從來沒去看望過她一次,傷殘後的保障工作也很不到位。更有體操中心領導聲稱:宣傳桑蘭會讓孩子們遠離體操……正如一位批評者所言:這是中國競技體育的悲哀,更是體制的缺憾。傷殘運動員的救助和保障問題,引人深思。

  傷殘運動員保障欠缺

  正如上海體育界資深專家段翔接受《新民周刊》採訪時所說,其實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無論是中國還是美國,無論是舉國體制還是全民體育,要想在競技體育領導域取得成功,要想在奧運會上登上巔峰,都要付出常人難以想象的努力,都要進行魔鬼訓練。不同的是,在歐美一些體育事業發達的國家中,體育訓練更加人性化一些,運動員自我選擇的空間更大,運動員的傷殘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而在中國,“金牌任務”更加沉重,而退役運動員尤其是傷殘運動員的保障制度卻很不健全。

  從某種意義上講,桑蘭是幸運的。然而,桑蘭的幸運更多是一個特例,在中國,許多退役運動員的生活沒有保障,一些傷殘運動員甚至解決不了溫飽問題。

  早在北京奧運會前,同樣是運動員出身的滑冰名將葉喬波就曾呼籲:“作為一名退役運動員,我希望大家在關注2008奧運會成績的同時,還要想到有比金牌更為重要的事情。”而且在那年的政協會議上,她還提交了《退役運動員生存與發展問題及建議》提案。“面對退役運動員在現實社會中的種種困難,我們制定政策也有無能為力的時候。”國家體育總局政法司一位官員說,“我們手頭有許多研究如何妥善安置退役運動員的課題,但大家的實際情況不一樣,現在的情況就是船大難掉頭。整個體制就是這樣,指望國家財政為提高退役運動員的補償撥款,是根本不可能的。”

  這位體育官員說出了大實話。客觀地講這些年國家為退役運動員的確做了很多工作,可是舉國體制之下那些沒有成績、默默無聞的專業運動員(也被人們稱為是塔基下的運動員)真是太多了,全靠財政撥款、強行安置是行不通的。在桑蘭傷殘後的第八年,國家體育總局就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保障工作的通知》,這是中國第一個有關運動員社會保障的綜合性文件。目前很多地方體育局由於種種困難,一直無法落實。

  據記者了解,隨著各省區市各級運動隊規模的不斷擴大,退役運動員也在逐年增多,目前我國注册的專業運動員約5萬人。非奧運年每年有近萬名運動員退役,奧運年的退役規模則更大。但本該與之適應的就業率卻是逐年下降,相當一部分退役運動員長期滯留在隊中,有的甚至長達10年之久。得到“妥善安置”的退役運動員只有千人左右。

  “現在的情況是,金字塔的塔尖,就是在國家隊里出成績的運動員,基本上都不愁退路。但對於塔身和塔基,也就是國家隊的基礎力量,我們的保障力度相當薄弱,更何況還有奧運項目和非奧運項目的區別。” 葉喬波告訴記者,“其實,‘安置’是計劃經濟時期的叫法,現在的說法是一次性補償,補償額由各地方體育局自己做主。”目前,經濟發達地區最多有給退役運動員補10萬元的(這10萬元又能解決什麼問題),但是大部分地方也就是幾千元,而且還不容易拿到。對大多數退役運動員來說,帶著一身傷病離開奮鬥多年的運動隊後,只能拿幾千元補償費,確實令人同情。

  由於從小投身體育,退役後創業難就業也難,在上世紀90年代,只有獲得世界大賽前3名的運動員退役後才有免試進入高校學習的資格,現在國家體育總局已把限制條件放寬到全國比賽前3名,即便這樣,90%的退役運動員仍然得不到“接受再教育“的機會。退一步說,那些上了大學的退役運動員,很多都只是“混”個文憑而已,能夠踏踏實實學習知識的運動員並不多見。

  “現行《體育法》綱領性過強,沒有對運動員傷殘醫療保險、社保互助進行具體的立法保護。”葉喬波說,“所以,退役運動員尤其是傷殘運動員已成為了社會負擔,並非是危言聳聽。”

  從桑蘭打官司事件也可以看出,她在等待12年後才決定走上法庭,是因為當時受到太多的限制,被人以“腦子摔壞了”為由剝奪了說真話的機會。如果她是一名美國運動員,如果慘禍發生時就決定打官司,桑蘭或許真的能獲得巨額賠償。所以,桑蘭心中的委屈和鬱悶,其實凸顯的是體制的弊端、立法的欠缺。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