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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營商環境比產業轉移更重要

http://www.CRNTT.com   2010-09-17 07:59:52  


  中評社北京9月17日訊/最近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中西部地區發揮資源豐富、要素成本低、市場潛力大的優勢,積極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不僅有利於加速中西部地區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而且有利於推動東部沿海地區經濟轉型升級,在全國範圍內優化產業分工格局。根據這個指導意見,發改委和諸多地方政府也在推出實施細則。

  時代周報發表經濟學者溫克堅文章表示,作為一種宏觀戰略,推動東部沿海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有其合理之處,不過在政策落實層面,如何甄別產業轉移的內在合理性,如何避免行政權力對市場的不當幹預,是重大挑戰。在現在地方政府比較強勢而企業比較弱勢的營商環境下,缺乏恰當的權利界定和權利博弈的話, 產業轉移很可能異化成為地方政府對企業自主經營權的侵犯,扭曲市場正常的競爭和資源配置機制。

  需要重申的是,經過30年的經濟發展過程,沿海地區的經濟形態已經高度複雜,很多行業之間相互依賴,相互融合,產業配套,市場環境的形成包含了多種很難簡單描述的隱含條件, 因此行政機構並沒有足夠的智慧來辨別哪些行業不適合在沿海地方繼續發展,哪些勞動密集型產業適合往中西部地區遷移。

  文章指出,沿海很多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經營狀況,除了的確面臨經營模式的升級換代、成長的天花板等一般性的問題之外,更多的問題是由國家特殊的經濟社會政策帶來的非意圖後果,這超出了一個企業正常的風險控制範圍。

  比如2009年以來具有代表性的招工難的問題,一方面是由於國家4萬億背景下的積極財政政策硬性地擠占了很多勞動力資源,另一方面是由於貨幣投放過多引起的通脹,導致工人生活成本快速上漲,使得他們對工資的要求水漲船高。而傳統的沿海出口加工企業本來都是微利生存,短期內沒有能力支付勞動力成本的大幅上升。

  另外在目前的城鄉分隔的戶籍制度下,外來工人無法在就業地落戶,在子女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方面都面臨歧視,因此工人都像候鳥,不可能真正在就業地定居下來。這些成本直接間接地都會反映到企業經營中去。可以設想一下,如果和民工就業相關的所有歧視性政策能夠廢除,產業工人真正能夠享受到普遍的國民待遇,那樣勞動力供應肯定會平穩和有序得多。

  另外,在目前的宏觀環境下,地方官員對經濟組織和產業表現出了很多特別的偏好,比如他們往往偏好大型國企、財富500強、高科技、新能源之類充滿噱頭的企業,而對傳統的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則失去了熱情,這往往意味著在稅收、用地指標、信貸安排、節能減排、環保等方面,傳統產業企業受到很多不公正的擠壓。

  文章最後說,認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已經不適合在沿海地區繼續發展,是一種簡單的粗暴,根本無視市場經濟內在的複雜性。當然如何提高宏觀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需要公眾和企業家階層的積極參與才能實現。企業家階層如果有明確的認知和充分的自覺,完全可以聯合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的辯論,讓問題背後的問題得到呈現,推動營商環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