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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黃拆遷事件中,有一個細節不可忽略

http://www.CRNTT.com   2010-09-21 09:27:13  


  中評社北京9月21日訊/連日來,江西宜黃縣強拆釘子戶引發自焚事件的新聞令人震驚。雖然江西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初步處理令人感到事件正“走向正確的方向”,但輿論對事件真相及後續處理的關注仍然強烈。東方網昨天登載的朱方清的文章即指出,宜黃拆遷事件中,“有一個細節不可忽略”:

  連日來,江西宜黃縣強拆釘子戶引發自焚事件的新聞令人震驚。9月17日晚,江西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初步處理,包括縣委書記、縣長等在內的一幹要員被追責。但是,整個事件本身的複雜性以及事後涉及官方“搶屍”、“軟禁”、“堵截上訪”等鬧劇,又使人對真相水落石出以及作出全面處理寄予更強烈的期待。

  迄今為止,關於此起事件本身最“權威”的說法,仍停留在12日下午宜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宜黃縣官網——“中國.宜黃”上發布的“關於‘宜黃縣一拆遷對象潑灑汽油不慎燒傷’的事實情況”。而這份文件裡面有一個關鍵性細節,似乎可以讓人看到一部分真相——

  據這份官方通報,2007年,宜黃縣決定在河東新區興建一座新客運站。根據項目建設需要,該項目共需拆遷安置21戶,其中20戶拆遷對象完成了拆遷並得到了妥善安置,唯有鐘如奎一家拒簽協議,不肯拆遷。

  2007年12月,拆遷人宜黃縣投資發展責任有限公司與鐘家展開了歷時三年的拆遷安置協商。期間,拆遷人提出兩種拆遷安置方案:一是貨幣補償,提出給予鐘家貨幣補償414612元,裝修價值及各項安置補償費另行計算;二是房屋產權調換,在與鐘家房屋相隔60米左右的同一地段進行房屋置換。同時為鐘家在鳳岡鎮農科所範圍內批建三戶宅基地供其建房,總面積為360平方米,並將鐘家13人全部納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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