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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七成職務犯罪不坐牢

http://www.CRNTT.com   2010-11-21 10:07:47  


  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訊/前日,最高檢公訴廳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最高檢組織開展的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專項檢查發現,2005年至2009年6月,全國被判決有罪的職務犯罪被告人中,判處免刑和緩刑的共占69.7%,而同期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案件的抗訴數卻僅占職務犯罪案件已被判決總數的2.68%。

  這也就意味著,近七成的職務犯罪者最後都沒有真正坐牢。雖然近年來,職務犯罪者免刑、緩刑、輕刑化一直為人所詬病,但是這個數據還是不禁令人大吃一驚。
 
數字背後:職務犯罪輕刑化風越刮越猛 

  實際這裡指的只是近七成職務犯罪者最後沒進監獄

  近些年來,時不時就傳出某某貪官被判死緩的新聞,所以在看到最高檢的這條新聞時,不少朋友第一聯想到的就是這些被判死緩的貪官們。但,需要指出的是,緩刑和死緩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通俗來說緩刑就是暫緩量刑,犯罪者到監獄外面過日子,只是多了個監督而已。而死緩就是死刑緩期執行,當然還是需要在監獄裡呆的,只不過可以通過層層減刑,幸運者十多年就可以出去了。當然,免刑就更好理解了,就是免於刑罰。

  所以這條新聞我們可以解讀為,近七成的職務犯罪者最後都沒有進監獄,例如巨貪死緩等很多被認為量刑過輕的還不包括在內。

  職務犯罪的輕刑化趨勢非常明顯

  在69.7%這個數字後面,隱藏的是職務犯罪輕刑化的趨勢驚人,這表現在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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