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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應以減輕居民稅負為前提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07 08:51:28 |
從企業和居民的角度來看,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世界經濟尚未恢復“元氣”,市場不確定因素增加,企業面臨轉型升級的壓力和經營上的困難不少。而普通工薪階層近年來收入增長相對緩慢,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呈下降趨勢。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提高居民收入,特別是提高一線勞動者的報酬已是當務之急。提高勞動者報酬企業要增加成本,也需要為企業留出足夠的消化空間。 文章指出,稅制改革的推進,應當全面衡量、綜合考慮,以不增加、或進一步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總體稅負為前提。有些稅種必須要做“加法”,也有一些稅種相應要做“減法”。比如,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十二五”稅改的重頭戲,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上“減稅”的呼聲也很高。如何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在這方面還有很多文章可做。還有,當前稅收體制下,服務業的企業稅負很重,營業稅有很多是重複徵收的。如何從制度上解決貨物與勞務稅收政策不統一問題,逐步消除重複徵稅,促進服務業發展,也應當成為下一步稅制改革重點解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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