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
李剛門果真“和解”了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27 09:31:26 |
新聞鏈接:河北“李剛門”和解協議曝光 受害者獲賠46萬 2010-12-26 21:20來源:齊魯晚報 齊魯晚報12月26日報道 11月4日以後,發生在河北大學校園內的“李剛門”事件變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網上傳出,受害方陳曉鳳一家的代理律師張凱被打,並透露李剛家已與陳家私下“和解”。 而本報記者調查,在11月初,李啓銘家人和陳曉鳳父母已達成民事賠償協議,現在陳曉鳳父母已經拿到了協議中約定的46萬元賠償。 河北警方12月21日證實了這一消息。但警方同時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李啓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律師認為,雙方和解對於李啓銘將要被追究的刑事責任會有“很大影響”。 “你說我能不恨這個孩子(李啓銘)嗎?我等著法律判決。”陳曉鳳的父親陳廣乾私下跟記者表示。但按照協議約定,陳廣乾不得再和李家有聯系,不得和媒體接觸。 46萬元的民事賠償 12月20日,記者來到河北辛集市位伯鎮南四仲村,這里是被撞死的女大學生陳曉鳳的家。在這個有3000人的村子里,多數村民並不知道陳曉鳳的父母陳廣乾和張芳已經回家。陳廣乾至今仍很內疚。“我不知道怎麼辦,孩子已經沒了,還能怎樣?”他不停地抽煙。兒子陳林在石家莊重新找了份工作,但他沒有告訴父母自己的公司地址和名稱。在處理妹妹被撞這件事上,這個家庭曾有過兩種不同的意見,尤其是和解過程。陳廣乾告訴記者,11月1日,保定市交警支隊向受害者家屬提出,肇事方(李剛家)要求“解剖屍體,查清死因”。據一位了解整個和解過程的知情人士透露,陳林當時堅決反對解剖,陳廣乾也不同意,他認為那樣“對不住女兒”。到11月2日上午,辦案人員又對陳家說,可以不做屍體解剖了,只做屍表檢驗。陳廣乾寫了個“我同意只做屍表檢驗”的“同意條”,並被告知下午三點在保定市急救中心太平間進行。 但與父親有意見分歧的陳林還是堅決不同意做屍表檢驗,他曾通過微博向社會求助:“……我懇求社會各界人士能夠盡快趕往保定幫幫我!謝謝!”陳林對自己的一位朋友說,想給妹妹討個說法,通過法律途徑。這是陳林和父親最後一次在處理陳曉鳳事件上的爭鬥。陳廣乾回憶,11月5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陳曉鳳老家的鄉幹部、村幹部趕到他們住的賓館,告訴陳廣乾“上級要求和解此事,不能讓事態進一步擴大”。陳林後來告訴身邊的朋友,當天,他的手機被叔叔陳玉茂沒收,與外界失去聯系。因此陳廣乾簽訂協議時,他並不在場。“村里的,鄉里的,保定的,石家莊的,好多人都在。”有些人陳廣乾並不認識,他只知道這些人要求他盡快簽訂賠償協議。11月5日下午,陳家代理律師張凱接到陳廣乾的電話:“我代表全家感謝你,以後會登門拜訪。我們的事情已經解決了。”半小時後,律師所告訴張凱:陳家到律師所解除了合同。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賠償協議上規定,李剛賠償陳家所有費用總計46萬元人民幣,雙方擔保人分別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員和南四仲村村主任。陳廣乾說,簽署協議前後,作為肇事方代表的李剛始終未出面,協議是李剛在上面簽好字之後拿給他簽字的。陳廣乾說,協議中規定“雙方不能再聯系,不能接觸記者”。陳林告訴相熟的朋友,為了防止陳家與外界聯系,這46萬元並沒有當場給陳家,而是由位伯鎮政府暫時保管,等事情平息後才能交給陳家。直到12月20日,陳廣乾才肯定地告訴記者,已經拿到了這筆錢。“我們只想早點解決,多幾十萬少幾十萬對我們來說也就那樣。”陳廣乾還是走來走去,“我們拖不起啊。”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