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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碳減排應走什麼路

http://www.CRNTT.com   2010-12-30 08:32:10  


  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訊/作為全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已明確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戰略目標,並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制定了相應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光明日報發表浙江工商大學曲亮文章表示,就政府可以使用的政策工具而言,先行的歐美國家已為我們提供了較為豐富的政策工具集合,因此,中國實施碳減排目標的難點,不在於工具的匱乏,而是面對各省區的地方政府,如何將目標分解,有效貫徹實施。

  中國碳減排目標實現的困境,在於區域目標分解的依據缺乏

  文章稱,國內外學者在研究不同國家在全球碳減排問題上的責任劃分時,其理論依據是基於公平性原則,各個參與碳交易市場的國家的二氧化碳減排邊際成本等於邊界收益。決定一國二氧化碳減排邊際成本和收益的因素主要是人口、經濟規模以及經濟結構等,概況而言就是一個經濟系統中的最終消費量,簡單講就是生產越多、消費越多則碳排放越多,應該承擔的減排任務就越大。以此依據測算,經濟大省的廣東、江蘇、浙江,人口密集的山東、河南將成為減排的重點,就此制定相應的政策就應該能夠保證減排目標的實現。

  但是,以GDP和人口為依據進行的減排任務省級分解是難以達到預期效果的,究其原因有兩個方面。其一,就單個省份而言,其並不構成一個完整的經濟系統,本省生產的產品可能大都是被其他區域所消費。GDP較高的省份都位於東部地區,製造業發達,生產技術和勞動水平相對較高,技術升級難度較大,減排潛力有限;而生產效率相對落後,產業結構有待提升的省份,減排任務卻很低,恰恰是最具減排潛力的省份。其二,基於省份並非完整經濟系統的現實,將碳減排任務分解到省的層面,必然引發省級之間的競爭,這將導致發達省份在全面推行低碳經濟的同時,將高碳排產業遷移到減排責任較輕的省份,從而完成減排目標,或者以犧牲GDP的方式保證減排目標的實現。總體來看,如何對減排目標進行有效分解,現有的理論依據還略顯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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