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範曾“流水線作畫”,是耶?非耶?

http://www.CRNTT.com   2011-04-30 08:50:48  


畫家範曾
(網傳《老子出關》流水綫生產圖。 / 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4月30日訊/2011年4月22日清早,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門口擠滿了記者,紛紛討論一起即將開庭的名譽權官司。中國文化界的官司時有發生,可是像範曾起訴《文匯報》及作者的案子,由於索賠金額高達540萬元,一下子吸引了人們的眼球。

  這一天上午的8點多到12點多,法庭上的一幕幕如同一出電視劇。而在現場,就有幾家電視台的攝影機記錄下了整個過程,儘管事後並沒有全部向公眾播放,但此案的發展將有可能影響今後中國文藝批評的方向。

範曾煩躁不安

  4月22日正是世界法律日。在中國的法治進程中是一個特別的日子,當天有三個案件備受矚目。第一個案件的焦點是藥家鑫案究竟是判決死刑立即執行還是死緩;第二個案件的焦點是李莊案辯護人的意見是否能被采信;第三個案件便是畫家範曾對於文藝批評提起名譽權訴訟,本案的焦點在於正常的輿論監督、文藝批評與侮辱之間的界限。

  2010年10月,範曾起訴至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稱:2010年5月至6月間,郭慶祥、謝春彥先後在媒體發表署名文章,文章主觀武斷,捕風捉影,隨意攀比,不負責任,使用侮辱、詆毀、刻薄的語言,直接攻擊原告。文章先後被眾多主流媒體轉載,導致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已構成了對原告名譽權的嚴重侵害,並給原告造成極大精神痛苦。遂起訴至法院要求《文匯報》登報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萬元,要求被告郭慶祥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500萬元;要求被告謝春彥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萬元。

  此案經過半年多兩次延期之後,2011年4月22日終於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均由代理律師出庭,當事人均未出庭。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