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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中海油漏油事故中的三宗罪

http://www.CRNTT.com   2011-07-06 09:46:42  


 
  渤海隶属內陆海域,海上漏油事故所影响的范围,已经从之前所称“泄漏只涉及200平方米”的所谓“影响不大”,被修正到了840平方公里,其对周边海域的最终影响並不忙着下结论。此次事件除造成涉事企业的损失和周边的生态災难外,渔民受损状况以及长时间的食品安全隐患,不能用一句“不受影响”就遮挡过去。相反的观点显示,作为內海的渤海湾本身自净能力很弱,加之沿岸周边人口稠密,水产量较高,长时间向公众隐瞒的后果极为严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本次事件中相对弱势的当地居民,並未看到足夠的发声机会和渠道,只有零星的报道提及已有养殖鱼类死亡。

  2010年的中石油大连泄漏事故,在经历了中石油大连分公司“把丧事办成喜事”的抢险救援表彰之后,当地渔民长时间求偿无门,污染赔偿事宜迟迟看不到动作,近万养殖捕捞从业人员、超过1000户的利益受损者处于维权无望也无路的窘境中。当地法院对渔民的赔偿诉讼一律不予立案。有理由担心,此次中海油漏油事故的善后问题,会步中石油大连事件的后尘,舆论有责任进行提醒。

  到目前为止,尚处于发声无门状态的当地渔民,其受损状况究竟如何,以及环渤海广大区域所可能遭遇的生态破坏状况,均需权威、中立的全面调查。並且在调查的基础上,确保利益受损方能夠通过对等谈判,甚至诉讼渠道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地方政府也应当与涉事企业实现切割,充分保障周边居民权益维护渠道的畅通。作为手握海洋资源专营权的庞大企业集团,中海油即便是在行政处罚中被认定“不承担责任”,因这一事故所可能导致的一切善后问题,责任还是无以推脱,也必须承担。所谓“深刻教训”,只有在应有的责任承担中才能得以深刻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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