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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時代老百姓不愁住房?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18 10:29:42 |
1983年政府只承認了官員住房“超標”,並沒有向自身的住房特權開刀,因此這份文件並沒有解決幹部與民眾之間住房差距的問題。1988年中國社會調查系統於北京市對1000戶居民進行了入戶戶問卷調查。調查發現住房分配存在以政治身份和行政級別為基礎的群體差異:(1)幹部與工人的差異。機關幹部和企業幹部的住房狀況明顯好於企業工人和商業職工,幹部的人均使用面積是8.1338平方米,比工人(包括商業職工)高出2.1331平方米。(2)黨員與群眾的差異。黨員的人均使用面積為8.133平方米,比群眾高出1.188平方米.(3)中央和地方的差異。中央機關幹部的人均使用面積為9.123平方米,比市屬機關幹部高0. 187平方米。”(中國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李斌,社會學研究,2002年) 官員還掌管福利房的分配,民眾為分到房子不時給領導送禮的、遞條子 官員不但福利房的分配標準,還掌握著福利房的分配,他們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力從中尋租。民眾為了能分到房子,經常得給領導送禮的、遞條子。 1983年研究者記錄了某研究所福利房分配過程:“住房調配方法採取上下結合、全所平衡,公布方案,徵求意見,最後由所務會議討論通過,黨委審定,行政領導簽發,發榜公布。然而,在分配過程中,有些並未照此執行。如有位造反派頭頭,共有四口人,兩個孩子最大的才上初中,自報還有兩個臨時戶口,第一批分配時,一榜方案上分配給他一個朝南十二平方有陽台、煤氣、大衛生的單間套,加一個朝北兩間二十餘平方有陽台、煤氣、大衛生的小套,群眾意見非常集中,非常強烈,多數意見反對這個方案,因此,在第一批分配時不得不撤銷這個方案。當時有的群眾就說:“這不過是個緩兵之計,看著好了,最後領導還會分配給他的。現在不報恩,以後沒機會了。”有的則說:“不會吧?領導不能那樣無視群眾意見,一意孤行吧。”然而,在第二批分配時,果然上了第二榜,而且,說明不再發第三榜,拋開所務會議一錘定了音,這種做法在幹部群眾中,影響極壞。”(公房怎樣分配得公平合理——M研究所分房情況剖析,黃勤 ,《社會科學》,1984年02期 ) 1993年調查顯示,民眾認為分配不公平,工人和幹部或領導意見等不應成為分配的條件 對於福利房的分配制度和實際結果,多數民眾認為分配十分不公平的。1993年研究人員對上海和天津民眾的調查顯示,“認為您單位的住房分配是否公平?”將回答中表示“很公平”或“公平”的個案加起來,天津為36%,上海為25%。很顯然,大多數人對此持不同的看法。民眾認為,住房分配一系列標準當中,最重要的次序分別是:1,住房困難程度;2.婚後無房;3等房結婚這三項。此外,天津市民將職工年齡和工齡也列為主要的標準之一。(中國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李斌,社會學研究,2002年) “在調查中受訪者認為,工人和幹部或是不是黨員這樣的政治條件不應該成為住房分配的前提條件,領導人的意見也不應該是重要的分房依據。但是人們還是承認,“與單位領導人搞好關係”,特別是“與分房委員會領導搞好關係”是能否分到住房的重要因素。同時還認為,與直接領導搞好關係“也是非常重要的”。這些都說明,一方面人們一般不喜歡在單位分房中摻入人為的因素,而另一方面,現實地看,處理好這些人為的因素又是得到住房的重要條件。” 結語: 1、福利房既不“福利”,也不公平,是計劃經濟年代的一個縮影。 2、買房難和住房兩極分化是當下極為嚴重的一個問題。但因為這個現實,而去懷念“公平”的“福利分房”時代,則未免太滑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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