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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文革”時殺人凶手彰顯了正義

http://www.CRNTT.com   2013-02-21 11:09:25  


資料圖:文革批鬥會
  中評社北京2月21日訊/2013年2月18日,浙江瑞安法院刑庭法官上門公開開庭審理八旬老漢邱某於“文革”時期故意殺害洪某一案。1967年“文革”時期,醫生洪某因被疑為“探子”,當時群眾武裝組織成員指派邱某用麻繩將其勒死,並用鋤銖搗斷屍體下肢後埋入坑中。2012年7月,離家數十年的邱某在瑞安被抓捕歸案(詳見鏈接)。此案在網上引發熱議,輿論指出,文革是一段極其荒唐的歲月,一個根本不講法制也沒有法律的時代,今天公開審理“文革”中的“群眾武裝組織”殺人案件,應該成為一樁典型的案例昭告世人,不能讓歷史重演。不過問題在於,像邱某這樣“文革”殺人凶手,被追訴的少之又少,這就讓我們難逃網友們的第一個追問:為何站上審判席的僅僅是邱某?

楊濤:審判“文革”時的殺人凶手彰顯了正義

  2013年02月21日08:05來源:紅網 作者:楊濤 

  2013年2月18日,浙江瑞安法院刑庭法官上門公開開庭審理八旬老漢邱某於“文革”時期故意殺害洪某一案。1967年“文革”時期,醫生洪某因被疑為“探子”,當時群眾武裝組織成員指派邱某,用麻繩將其勒死。為埋屍方便,邱某用鋤銖搗斷屍體下肢,後埋入坑中。2012年7月,離家數十年的邱某在瑞安被抓捕歸案。(2月20日中國新聞網)

  這則新聞在網上引發熱議,源於兩個點:一是此案是發生在“文革”時期,而且事發於當時風行的群眾武鬥並非個人的恩怨,這類事情在“文革”時發生得甚多,絕多大數在“文革”後,都以“向前看”的理由沒有追究刑事責任,而這個邱某居然被挖出來追究,不免讓人驚詫;二是此案發生在1967年,到2012年被抓獲,已經過了45年,早過了20年的訴訟時效,為何這位邱某仍然被送上法庭受審呢?

  先說第二個問題,根據刑法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邱某殺害洪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最高刑是死刑,因此對其追訴時效為20年,但現在已經過了45年,邱某仍然被送上了法庭,說明此案經過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核准。換句話說,最高人民檢察院也認為此案“性質、情節和後果特別嚴重,但社會危害性和影響依然存在,不追訴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或者產生其他嚴重後果”,因此,雖然過了20年的追訴時效,仍然有必要追訴。

  一個無辜的公民被當作“探子”被殺害,不能因為事發的“文革”背景和源於群眾“武鬥”就免除責任,我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核准和邱某的被送上法庭,都是合理和合法的,這事彰顯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正義雖然遲到了45年,但正義不會永遠缺席,也不能永遠缺席。但是,問題在於,像邱某這樣“文革”殺人凶手,被追訴的是少之又少,這就讓我們難逃網友們的第一個問題的追問:為何站上審判席的僅僅是邱某?

  以色列對漏網的納粹戰犯鍥而不舍的追捕的精神,常常讓我為之動容。多年來,以色列情報組織一直在世界各地不遺餘力地追捕前納粹戰犯,他們甚至還成立一個追捕納粹戰犯的組織——西蒙.威森塔爾中心。經過多年的努力,追捕納粹戰犯的工作取得了極大的成果,尤其是1961年對艾希曼的追捕堪稱典範。由摩薩德首腦哈雷爾親自率特工去阿根廷,把隱居在那裡的對滅絕歐洲600萬猶太人負有直接責任的納粹戰犯安希曼秘密綁架到以色列,使他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反之,我們的“文革”等非正常時代,成千上萬的人被無辜殺害,但到底有多少“文革”時的殺人凶手被送上法庭被審判呢?須知,對於那些雙手沾滿鮮血的殺人凶手的審判和追訴,不僅僅是對那些沉冤於九泉的被害者的交待,更是對正義的彰顯和對讓所有的活著的人們的警醒,提醒不能讓歷史重演。忘記歷史意味著背叛,審判則是對罪惡的否定,對歷史的警鐘長鳴。

  但我也看到人心的蘇醒和正義在行動。《南方周末》在2010年曾報道了,一些當年的“紅衛兵”向當年被他們毆打的老師表達懺悔,這雖然只是微弱的火苗在閃動,卻在寒夜中照暖人心。而今年新年伊始的對“文革”時殺人凶手邱某的追訴,雖說並非一條大魚,但還是再次彰顯了正義,正義雖然會遲到,但它沒有理由缺席,這樣的審判以前不多,但我更希望這樣的審判不會是最後一次。當然,我更希望除了審判外,還會有更多的真相披露、道歉及人們之間的和解,讓我們銘記歷史,目的是為避免重蹈歷史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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