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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入黨”傳聞迫使蘇貞昌自行閹割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06 09:27:06 |
在台灣地區的公職選舉歷史上,曾經多次發生過“帶槍投靠”的情況。新黨的成立,是由國民黨內的“新國民黨連線”成員,脫黨另立山頭可以不計,但此後有不少國民黨籍的公職脫黨參加新黨,使新黨一度力量壯大。後來則是親民黨的成立,吸納了大批國民黨和新黨的公職“帶槍投靠”。民進黨執政後,也有國民黨的公職人員“帶槍投靠”民進黨。現在,國民黨的“七合一”選舉前景並不樂觀,這又使得國民黨內一些實力派地方勢力,有意“帶槍投靠”民進黨參選。但這個“兩年限制”條款,卻封殺了他們“叛逃”之路。 然而,民進黨中常會的這個決定,仍是重走“黨員投票”的老路。故而有人提議,應當採取“全民調”方式。就連本來是蘇貞昌忠實“粉絲”的“新潮流系”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也極力主張地方黨部主委由黨主席指派,黨主席由“立委”推舉。看來,他並不一定是“背叛”蘇貞昌,而是出以公心,為民進黨著想,擔心民進黨黨內初選“人頭黨員”涉賄,必會遭到檢調偵辦,而影響整個民進黨。實際上,去年民進黨“全代會”上,梁文傑就曾數次上台發言,並向會場展示當天出版的《聯合報》的頭條報道,直指民進黨倘恢復黨員投票,將會促發受人詬病的“人頭黨員”問題回潮,並會有涉及賄選之嫌,必會受到檢調機關關切。 由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各項公職選舉中的反賄選內容,同樣也適用於各個政黨的黨內初選。如此一來,民進黨倘是實行黨員投票,一些參選人採取代繳黨費及買票方式,就是違法行為。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範的是各級各類公職選舉,並不及於各政黨本身的選舉,因而並不影響民進黨黨主席和黨代表、各享縣市黨部主委的選舉。也就是說,即使是有“人頭黨員”,也即使是有人買票,只要黨內沒有人告發,檢調機關就不主動偵查。 而梁文傑提出的黨主席由“立委”推選產生,及縣市黨部主委由黨主席指派,卻似是過猶不及,而且也與民進黨所倡導的黨內民主背道而馳,尤其是剝奪了黨員的權利義務中最主要的黨內投票的權利。但為了徹底杜絕“人頭黨員”,使得黨內選舉走上健康之路,落重藥採取一些“過猶不及”的方式,或許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了。 作者:富權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2013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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