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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泡餐具不能止於“禁”與“放”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07 11:14:34 |
由於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原屬於淘汰類產品,因此國家一直沒有具體的產品標準。 “如果非要說與發泡餐具相關,那只有一些比較籠統的國家標準。”一名質監專家介紹,發泡餐具的原料為聚苯乙烯樹脂,目前我國針對食品包裝中的聚苯乙烯製品,曾經出台相關衛生標準。因此,發泡餐具至少應滿足《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樹脂衛生標準》及《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要求。不過這位專家同時補充說,餐具等屬於工藝產品,應該有針對性較強的標準規範。依照目前的這些規範看,還不足以對發泡餐具的生產,進行合理有效的安全監管。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表示,“這些只是大的標準範圍。”他解釋說,發泡餐具的加工製作以及添加劑的使用,都沒有具體的標準,而且目前並沒有針對生產企業的准入制度,“這就導致很多企業偷偷摸摸生產,在生產中偷工減料,難以確保質量。” 他還介紹,目前很多企業存在“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通過申請非發泡餐具的營業執照,實際生產對人體產生危害的發泡餐具。而這種企業目前全國有上百家左右。他坦言,如果參照目前的非發泡餐具准入標準,這些企業“幾乎都不合格”。 沒有標準,卻解禁了發泡餐具,他認為,“為時過早”。 ■ 發泡餐具解禁不能無視民意 猶記得,當初出台一次性發泡餐具“禁令”之前,全國輿論一致聲討“白色污染”,各路專家學者亦輪番上陣,極力論證發泡餐具對身體、環境的危害。最終,政府對發泡餐具出台禁令。可一晃14年過去,職能部門態度卻出現大逆轉,發泡餐具竟靜悄悄地“解禁”了。這讓人困惑:如此操作,事先徵求過民眾意見嗎?發泡餐具“解禁”的條件成熟嗎? 從民眾反饋的意見看,如果不是媒體報道,幾乎沒人知道發泡餐具已被“解禁”,也不知道發改委“解禁”的依據和原因。對於民眾健康,此舉無疑太過草率。為何在頒發“禁令”之時,輿論聲勢搞得轟轟烈烈,而在“解禁”之際,卻又悄無聲息呢?兩相對比太過鮮明,難免引發民眾疑慮。 經過這麼多年的宣傳,發泡餐具在公眾心中已刻下“污染、有毒、難降解”等負面印象,不使用發泡餐具亦成為許多人的日用常識。而從現實來看,雖然發泡餐具從未徹底禁絕過,但也長期處於邊緣地位,不再是主流包裝物品。如果能夠堅持“禁令”,加以長期嚴厲打擊,發泡餐具必然跟隨消費升級,逐步被取代或消亡。 但是,發改委的“解禁”,卻可能使發泡餐具的生產流通重新合法化。執法部門將不再依法打擊違禁行為,商家亦可名正言順使用發泡餐具。發泡餐具的生產門檻本就很低,小作坊即可大量生產,這種情況下,它更可能挾成本低廉的優勢,迅速衝擊環保餐具市場,呈現出“劣幣驅逐良幣”的負面效應。 發泡餐具回收利用存在挑戰,“白色污染”可能重演。在外部條件和社會環境均不成熟的情境下,“解禁”發泡餐具卻不問民意,實在不合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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