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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辨析:該不該痛批“焦土抗戰”?

http://www.CRNTT.com   2013-05-11 11:18:28  


 
  3、長沙大火為人詬病的是事先沒有及時疏散民眾使百姓受難,而非“焦土抗戰”政策

  當然,1938年11月12-13日的長沙大火一直使得蔣介石的“焦土抗戰”政策飽受詬病,但看一下當時批判者的言論就可以知道,他們從來沒有把矛頭對准“焦土抗戰”政策本身,他們所不滿的,都是國民政府的操作失誤與疏散百姓上的失責。

  首先,長沙大火的確是依據蔣介石“焦土抗戰”政策提前布置的。據馮玉祥回憶,1938年11月7日蔣介石在長沙召開軍事會議,會上蔣介石問:“敵人來了,你們長沙怎麼辦?”時任湖南省主席的張治中還沒有回答,蔣即說:“還有什麼可思索的,都用火燒掉了,我們不能住,也不能叫敵人來住。不論糧食器材,不能帶走的都燒掉!不資敵用。”11月12日張治中又接到蔣介石侍從室副主任林蔚的傳諭電話:“我們對長沙要用焦土政策”。旋又接到電報:“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毀。”根據蔣的指令,酆悌、徐權到張治中處拿出一份焚城準備綱要。同時,張還和酆徐二人商定:“下命令還不夠,要等到接命令後,先放空襲警報,使人民逃避,等到再放緊急警報時,即開始行動。”到11月12日下午,據長沙的米商李芸青回憶,“一些街道上便出現了大桶的汽油、煤油,有的牆壁上寫著‘焦’字或畫了其他縱火暗號。”由此可見,當時國民政府的確已經決心火燒長沙,長沙被焚只是時間問題。

  其次,長沙大火之所以在日軍還在230里之外就燒了起來,的確是執行人員失誤所造成的。據張治中也承認:“在長沙如失陷的情況下將全城焚毀,這是當時軍事上的預定計劃。……但12日夜發生的火變,對我確確實實是意外的。”(《張治中回憶錄》上册,第267頁)對於大火為何突然燒起,國民黨當局的解釋是:(一)由於地方軍警負責者誤信流言,臨時躁急慌張所致。(二)由於曾從事破壞準備之人員……激於民族義憤,以為敵將至,乃即自焚。”

  最後,雖然從張治中到蔣介石都承認有責任,各方的批評隨後也都紛至沓來,但基本沒有人說“焦土抗戰”有錯,都是在批評放火燒城並非真正的“焦土抗戰”,如前引汪精衛所言,再如11月14日周恩來說:“應該承認,蔣委員長所提的‘焦土抗戰、堅壁清野’乃抗戰策略之一,也反映了中國人民破釜沉舟,死里求生的決心。……在具體做法上,要認真安置好老弱婦孺,組織青壯年配合軍隊把當地的物資財產能搬走的搬走,能埋藏的埋藏,只有那些搬不走、埋不了的才忍痛毀掉,以達到困敵、制敵的作用。現在放火燒長沙,事先不動員、不通知、不安民,深更半夜突然全城放火,燒死多少居民、焚毀了多少財產,僥幸逃出火海的,深冬臘月,無所栖居也將凍死、餓死。這種為敵所利用,便宜了敵人,難住了自己的做法,絕不是真正的‘堅壁清野’……”陳誠也說:“在實施焦土之先,至少應先期有一次預告,不怕時間短暫到一天或半天,總要給人一點逃避的機會。而長沙這次放的火,不但不曾預告,而且在深夜中為之,全城四面突然一齊火起,居民在睡夢中聞警,多半只身逃出性命,倉皇中葬身火窟者達萬餘人。”而國民政府雖承認錯誤,但仍堅稱長沙大火是“焦土抗戰”的一部分:“依據既定計劃,誘敵深入,而成為敵軍進犯目標之長沙,則不得不為堅壁清野之計,使敵縱能深入亦無所得,於是當局自13日凌晨3時起,即自動毀城……此次大火,長沙將無一草一木可以資敵。”。由此可見,當時人們並不質疑“焦土抗戰”的正確性,批評的只是國民政府在執行過程中的無能,以及沒有及時疏散百姓的失職。

結語

  總體而言,“焦土抗戰”在鼓舞民心士氣、消耗日軍戰力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具體說來,如常德會戰那般的“焦土抗戰”值得肯定;如長沙大火那般的“焦土抗戰”,則須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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