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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主張劉志軍不死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10 11:03:27 |
三 民間派:只打蒼蠅不打虎沒用 江南第一才子:劉志軍還沒到“罪大惡極”的地步 我認為劉志軍不會判死刑,更不會被立即執行。當然,我也不主張殺劉志軍,為什麼?道理很簡單,從檢方的指控來說,劉志軍不至於判處死刑,因為他還沒到“罪大惡極”的地步。我告訴他的老鄉、我的同事,不必對劉志軍耿耿於懷,這個人從道德上講早已淪喪,現在猶如喪家之犬、過街老鼠耳! 千江月照寒江雪: 為打老虎解套 1、法律網開一面,劉志軍不是第一個。 大家都知道,2012年焦點案件---吳英非法集資案。按照現行法律,吳英罪大當誅。此案鬧到了最高法院。然而國內某些利益集團不希望吳英判死,因為他們犯有和吳英相似的罪行。因此,一些法律精英為此奔走呼號,呼風喚雨,茅於軾甚至以身說法,放言自己也幹過非法集資的勾當,但是不認為自己犯法了,而是現行法律有問題。甚至文夾包總理在人代會期間答記者問時,明確暗示:吳英案不會判死刑,開創了政務最高領導人公然干預司法的先例。最後,吳英案件果然按照某些精英和領導的意志,邪惡地收場了。 劉志軍相比較於吳英,顯然更有不殺的理由。吳英擾亂金融秩序,非法集資,致使多少家庭的辛勤積累血本無歸;成為引發當地社會不穩定的根源。而劉志軍,雖然是巨貪,但畢竟對中國高鐵的超常規發展做出了他人難以企及的貢獻。如果從對社會影響面來說,吳英不死,劉志軍就更不該有死的理由。 2、劉志軍判死,不利於反腐深入。 中央提出打“老虎”和打“蒼蠅”,並派出了第一批巡視組。可以斷言,劉志軍的貪腐金額絕不是空前絕後的,或許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大“老虎”大有人在。假使劉志軍被判處了極刑,那麼巡視組大員們在巡視過程中發現了“大老虎”也會視而不見。因為,一旦盯住打老虎不放,這是害人性命的事情。狗急還要跳墻,想想看,大老虎們會怎樣對待巡視組?雇凶殺人、“交通肇事”、放火投毒。。。。。,凡是能夠想得出的殺招都會用上,這巡視組大員們整天心驚肉跳、惶惶不可終日,還哪有什麼心思去打“打老虎”,保命要緊。更何況,巡視組大員們也不是什麼超凡脫俗之人,難免自己屁股上不沾屎,難免沒有把柄落在別人手裡。相反,劉志軍不判死,給大老虎們一線無限想象的生機,即便被發現,還心存僥幸,就不會幹出魚死網破的事情來,有利於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 3、劉志軍不判死,有利於法律的量刑公正。 眾所周知,我們國家法律最為嚴厲的懲治手段就是死刑。如果劉志軍判死,那麼相對於那些27億美圓的非法斂財,相對於那些批准轉基因的禍國殃民,相對於那些內外勾結、顛覆國家政權的漢奸、走狗們;萬一有一天,我們國家海晏河清,政治清明了,要懲治那樣一些的罪犯,該使用什麼刑罰處置呢?按罪,這些人罪惡滔天,惡貫滿盈,即便千刀萬剮,株連九族也不為過。可是,作為現代文明社會,這樣的一些封建刑罰早就被廢止了,那麼適用於這些人的也只能是死刑。如果劉志軍判死,與那些罪惡更大的人享受同等的懲罰措施,相對於劉志軍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劉志軍不判死,而讓那些更該死的人去死,體現了黨和政府決心懲治打老虎的強大意志,這是一盤很大的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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