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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手機流量自動清零”沒問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14 11:43:30 |
■ 要求運營商去除時間限制是沒有道理的 要求標準計費降價和降低套餐價都可,但要求運營商取消時間限制,將剩餘流量轉入次月沒有道理 運營商作為市場交易的主體,有權決定自己的產品賣還是不賣、以哪種形式賣,可以質疑它價格高,可以質疑它壟斷,但是不能質疑它要以什麼花式來賣。此次針對“流量清零”的質疑之所以能夠吸引諸多的眼球,某種程度上,不是人們在細想此事之後對其觀點多麼認同,而是人們對於運營商的服務、資費、促銷等政策多年累積下來的不滿情緒集中爆發。包月流量清零的不合理,也只是消費者抱怨的一個點,但是更本質的還是對高額移動資費長期不滿。 然而,流量套餐只是運營商提供的一種計費方式,以相對優惠的價格換取較穩定的用戶使用率。如果認為運營商的套餐資費過高,要求標準計費降價和降低套餐價都可,但由於運營商提供的流量服務本身就具有時間限制,要求運營商取消時間限制,將剩餘流量轉入次月沒有道理。 絕大部分國外的運營商對月流量套餐也有嚴格的時間限制,流量套餐無法累計 絕大部分國外運營商,包括美國的Verizon,英國的Vodafone,香港的PCCW、CSL,澳洲的Telstra,他們的月流量套餐也都是當月用不完自動作廢的。在英國,電信運營商包括O2、沃達豐、Orange等,每月15鎊(約合150元人民幣)的套餐,在沃達豐能獲得200分鐘的英國國內通話時間,600條短信和100兆的上網流量,但是,流量套餐無法累計。而在澳大利亞,手機的網絡流量費是不會滾動到下個月的,如果用戶使用話費和網絡流量費未超過合約計劃標準,月結算日後所有的套餐內剩餘通話時間、網絡流量等都會清零,月計劃重新開始結算。 只有少部分國家的運營商,例如新西蘭,推出了流量可轉移到下個月的套餐。但是這些套餐,也限定未使用的流量只能轉移1-2個月,而不能多次轉移。因此,這些可以轉移的流量的套餐實際上只是把時間限制由一個月放寬到2-3個月。相對應的,這些流量套餐的資費單價也會稍貴一些。 □ 結 語 流量套餐本身就是運營商提供的限時優惠服務,而優惠是有期限的,這個期限目前來說是自然月為單位,因此,流量套餐在計費周期結束後即月底清零也無可厚非。 (來源:網易新聞評論《另一面》2013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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