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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劉志軍為什麼能一手遮天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11:28:44  


 
  除了高鐵政績之外,劉的提升看來所費不少,官員升遷需要如此巨量的資金說明了選拔體制的失衡,這些資金最終去了哪裡沒人知道。為什麼劉氏可以一手遮天,連重要的建築央企中標都必須通過丁書苗的地下系統,在潛規模系統之外,地上的明規模系統為什麼在這麼長的時間里起不到任何監督作用?看來,政商合一,天下無敵。

  結果的不公平顯而易見。劉志軍判決已定,7月8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判處劉志軍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而丁氏涉案金額之大,很可能喪命。

  這樣的判決並不合理,劉氏受賄數額不能與丁氏所得相提並論。判斷書顯示,在2004年至2011年間,劉志軍通過運作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投資高鐵相關產業、中標鐵路工程項目等方式,幫助丁書苗及親屬獲利39.76億元。而在劉志軍涉嫌受賄的11條具體指控中,丁書苗“貢獻”了劉志軍涉嫌受賄6460.54萬元中的最大頭——4900萬元。丁書苗有將近40億元的收益,劉只得到不到5000萬,看來劉志軍並不貪心。

  別忘記,丁書苗是白手套,白手套的作用就是隨時出錢,在劉氏利益團體中有人出事,丁書苗負責出錢撈人。劉氏的一大特點是“仗義”,只要是哥們兒兄弟,受惠於人,就不惜代價讓你升官發財免除災難。

  2007年12月,前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被帶走調查,劉志軍授意丁書苗找人疏通關係,希望從輕處罰何洪達,並給丁書苗數億元的項目作為回報。丁書苗不惜斥巨資托人,雖未辦成,但由此可以想見,在這個利益共同體中,財富是大家的,災難也是大家的。丁書苗將近40個億的財富,是利益共同體的集體基金,說用就得用。如今認定劉氏從丁書苗處受賄4900萬元,而丁氏獲利近40億,這種邏輯完全忽視了政商合一的利益共同體效應,沒有劉志軍哪有丁書苗的利益,沒有丁書苗的經濟基礎,哪有利益共同體的高升。任何一個明智的官員培養出白手套,就是為了不親自沾上銅臭,但所有的錢是大家共有的。

  劉丁利益共同體的衰敗,是反腐戰役的一次成功,也是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制度性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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