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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索方向預示城鎮化模式重大轉變

http://www.CRNTT.com   2013-11-19 08:48:58  


 
  文章分析,三中全會決議方案的城鎮化表述表明,未來中國的新型城鎮化改革,旨在扭轉三個失衡。

  其一,扭轉只注重城市,不注重農村的失衡局面。新型城鎮化不是將農村變為城市,而是要建立城鄉公平、公正、平等的模式。城市的空間擴展是單向的、粗放的,對農村實施的是“侵入”式的“空間並構”,多年的實踐早已證明,這種發展方式是不可持續的。社會公共服務資源不能只集中在大中城市,還需為中小城市和農村提供相等的服務水平,改變過去農村反哺城市,農民反哺市民,農業反哺工業的二元結構失衡的格局,促進城鄉一體化健康可持續發展。

  其二,扭轉只注重刺激需求,不注重擴大供給的失衡局面。城鎮化的根本作用,不在於擴大內需,而是在城鎮化進程中,通過產業集聚核心的產業分工所帶來的規模經濟效益,以及城市分工協作帶來的要素集聚效率的提高。城鎮化意味著強烈需要供給結構的變化,城市人口的聚集和規模擴大形成的規模經濟,將大大促進產業分工的細化和就業結構的細化。新型城鎮化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產業為支撐,只有產業發展形成合理的空間布局,聚合成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鏈,才能促進城市要素資源集聚,實現郊區、郊縣和鄰近區域之間的合理分工,逐步消除城鄉之間的界限和發展落差。這是新供給框架下推動城鎮化發展的立足點,也是實現城鎮化“創新驅動”的必經之路。

  其三,扭轉只注重大城市而忽視中小城市的失衡局面。新型城鎮化不是不要中小城市或小城鎮。目前在中國661個城市中,50萬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就有533個,占全國城市的80.6%,中小城市的人口占全國人口的59%。中小城市不僅數量多,而且分布也比較均勻。推動中小城市發展,由此產生的就業崗位對單個城市來說雖然有限,但眾多的中小城市共同產生作用,可有效解決就業難題,未來中小城市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順理成章,新型城鎮化應盡力促成實現城市與農村的良性互動,城鎮化和產業化、工業化的良性互動,大城市與中小城市、小城鎮的良性互動,由此促成多層次的城鎮體系。

  文章指出,城鎮化改革的核心內容是要素市場化改革。要素的粗放使用必將導致生產效率低下,生產要素完整產權的保護和尊重,是要素進入市場並獲得高效配置和相應經濟效益的重要條件。比如這次三中全會決議明確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的權能,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另外,通過城市、工業的高級生產要素,盤活農村、農業低級生產要素,再次聚集農村改革的勢能和動力,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進入全球生產網絡,才能提升城市體系的核心競爭優勢。因此,城鎮化和產業化、工業化的良性互動,首先,是以現代產業功能區為依托,加快構建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都市農業等的主導產業發展,延長城市產業鏈。

  在未來中國新型城鎮化和城市群體系塑造中,大城市與中小城市應該依據人力資本禀賦和產業鏈確定不同的產業分工。一方面,以大城市群為依托,中小城市合理分工,如此不僅可以找到診治“大城市病”、“大城市周邊貧困帶”的藥方,也有助於促進區域產業的合理布局,推動城市群的產業發展。

  另一方面,三中全會決議提到完善設市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並考慮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並在醫療衛生保障和教育條件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創新,加強中小城市及其城鎮居民的保障體系,這將大大提高中小城市及其城鎮居住的吸引力,使中國城鎮化這盤大棋全盤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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