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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子產業鏈調查:當美國人的爹娘有多難

http://www.CRNTT.com   2013-11-29 13:46:32  


 
  按照流程,林木要先為自己和太太辦理赴美簽證。

  “為什麼要去美國?”如果林木的太太沒有懷孕,他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跟簽證官(Visa Officer)說:“去旅遊。”但一旦懷孕了,“說去生孩子,移民傾向已經很重了,簽證官不會讓你過的。”張玲覺得雖然有政策空子可鑽,但為了確保通過面簽,她一定不能去冒險 。萬幸的是,在懷孕前,她就辦理了B-2美國旅遊簽證,有效期限為1年。

  2006年4月,美國政府允許中國公民以“旅遊目的”申請赴美簽證,期限是6個月。也正是這個制度,讓大陸孕婦和中介機構找到了運作的空間。

  美國1868年通過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第一款的詮釋中,“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的人,均為合眾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旅遊、購物、生孩子……”一位武漢孕婦跟簽證官說。“不對,應該是生孩子,順便旅遊、購物。”簽證官說,“你們過了。”

  林木分享的這個案例來自他的朋友圈。這種情況在張玲看來是極其小概率的事情,“我準備了戶口本、出境記錄、個人收入證明、銀行賬單、房產證。”比張玲更緊張的人在面簽時還準備了“(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家庭出游照、全家合影等”。他們要給面簽官留下一個好印象,主要是想證明,“我有能力去美國生孩子。”

  “福建人現在很難簽,東北人很好簽。”“去的人越來越多,資格審核的時候肯定要看背景、經歷和實力了。”張琳覺得赴美生子這個口子總有一天會在面簽時就被大範圍堵住。

  林木是樂觀派,他覺得只要“實話實說”,簽證沒有想象和中介機構宣稱的那麼玄乎。“所有恐懼都是中介忽悠你。”在林木的概念里,美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是不准孕婦入境美國旅遊的,也沒有任何一條規定限制孕婦在美國生孩子。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在官方說明中就曾明確表示:雖然沒有特別條例禁止懷孕的外國人進入美國,但允許或拒絕入關有賴於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的官員行使其自由裁量權。美國駐華大使館也曾公開表示過:“目前沒有任何法律反對外國孕婦以B1/B2(商務、旅遊簽證)或其他形式的簽證赴美。”

  “我們提供通關培訓。”“面簽前和出發前,兩次模擬演練。”Ella是一家大型中介機構的駐京銷售顧問。剛結束一場為時兩個小時的“通關培訓”後,她立刻開始給潛在客戶打起了電話。

  “應該怎麼回答?”

  “跟我們簽約了才能告訴你。”

  一個月後,林木跟這家中介機構簽約了。

  中介機構提供了12.7萬、16.8萬、25.5萬、31萬、35.6萬元5種不同套餐。“不同的價格不同的服務”,都包括在洛杉磯的吃、住、行、月子照顧服務,但規格不一樣。比如住宿問題,根據ELla的介紹,選擇最貴的套餐將入住洛杉磯富人區爾灣一間有獨立衛生間,自帶客廳、廚房、廚具、洗衣機、烘幹機等生活設施的房間;而選擇基本套餐的將入住華人區羅蘭崗兩室一廳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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