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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的十大腐敗通道 | |
http://www.CRNTT.com 2013-12-16 15:24:54 |
改分:藝術體育類招生過程中,主考官往往利用評分權收取賄賂,直接篡改考生分數 據2010年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公布的數據,在2006年至2009年查處的高校職務犯罪案件中,招生領域犯罪占35%,而賄賂類犯罪全部集中在藝術及體育特長生領域的招生過程中。因為這類招考採取的是人為打分評判標准,主觀因素非常大,主考官往往利用手中的評分權收取賄賂。例如2004年河北體院招生腐敗案中,招生辦工作人員收受賄賂達102萬,直接為97名考生更改了成績。2008年武漢警方通報,武漢音樂學院一名二級學院院長和6名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利用手中掌握的專業考試評分權,收受他人賄賂達300餘萬元。 點招:通過預留指標,明碼標價,高校可直接點名錄取任何分數未上綫的考生 根據教育部規定,為了解決省份之間生源不平衡問題,全國具有跨省招生資格的本科院校都有1%的預留指標。該指標名額在正常招生計劃之外,常被稱為"機動指標",而在江蘇省,民間又稱之為"點招",即高校可以直接點名錄取某位考生,即使其分數並未到達錄取綫。根據2012年江蘇媒體調查,江蘇點招市場明碼標價,9萬到100萬不等,普通一本院校40萬搞定,南京大學、東南大學級別的則需120-130萬左右。而在2008年湖南高校招生受賄案中,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監察與督查處副處長譚博文收受賄賂280萬,共幫助69名考生通過了高校"點招"。2004年蘭州理工大學招生事件中,該校招錄人員對低於錄取綫3分的內蒙古考生苗立新稱,花3萬元即可通過"機動名額"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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