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 |
鹽業改革要向社會資本開放 | |
http://www.CRNTT.com 2014-04-22 10:58:11 |
■ 期待 鹽業“政企不分”亟待破除 隱藏在中國食鹽流通行業“暴利”的表象背後的,則是長期以來政企不分,鹽業監管機關和經營者混為一體並由此帶來種種問題的致命體制缺陷。 孫晉稱,在國家鹽業管理職能移交工信部之前,發改委為國務院授權的國家鹽業行政主管部門,鹽業管理辦公室是具體辦事機構。但在實踐中,由於國家發改委鹽業辦缺乏相應的人員編制和力量配備,鹽業辦的行業管理和食鹽分配計劃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中國鹽業總公司的協助,中國鹽業總公司履行了相當一部分政府行政職能。而在地方層次上,絕大多數省、市、區實行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即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是“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形成事實上的“利益共同體”,形成了鹽業公司參與甚至代行鹽政管理和執法的政企不分、以企代政的直接後果。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春曉此前撰文稱,中國鹽業體制政企不分,專營權和監管權合二為一,導致許多地方專營擴大化,監管弱化。到目前為止,食鹽專營沒有建立與專營政策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在專營政策執行過程中因為利益、責任主體多元化,出現了一系列條塊分割的現象。我國大部分地區的鹽政管理和經營隊伍是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各地鹽務局是鹽業管理政策的制定者、鹽政執法者、生產企業的上級主管,同時又是鹽產品的經營者。 孫晉表示,食鹽專營體制最終需要與時俱進進行改革,將食鹽專營體制進行必要的改革,分為運營和監管兩大環節,運營交給市場,引入市場競爭,政府做好制定好規則和執行好規則即加強市場監管的職責。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