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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中國的依法治國重在依法治黨

http://www.CRNTT.com   2014-10-27 09:47:20  


 
  須要強調的是,依法治黨,限制黨權,黨在法律下活動,必須強化憲法在國家政治中的作用,使憲法真正成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和其他法律的基礎。目前中國的憲法只是寫在紙上的,要搞法治就必須激活憲法的功能,使憲法得到切實落實。一方面,憲法規定的公民政治權利需要具體化、法律化;另一方面,也要使得憲法可訴,這就需要設立憲法法院之類機構,來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一些憲法學者曾建議,考慮中國國情,在全國人大和省級人大設立憲法委員會,以審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章等是否合憲;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設立憲法審判庭,一旦有公民的憲法權利受到侵害便可起訴;國家機關權力界限出現爭議,或者國家機關濫用職權,也可以通過憲法審判庭予以裁決。此外,還應在制度層面,發揮憲法解釋制度的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需要加強憲法的解釋工作,因為憲法只有在解釋中,才能夠與社會現實保持一致;並創建憲法訴訟制度和違憲責任制度。這個建議應可行。
 
  英國法學家戴雪對法治下過一個經典定義:“第一,法律具有超越也包括政府的廣泛裁量權在內的任何專制權力的至高無上的權威;第二,任何公民都必須服從在一般法院裡實施的國家一般法律;第三,權力不是建立在抽象的憲法性文件上,而是建立在法院的實際判決上。”若四中全會在上述幾方面有所推進,哪怕開始步子邁得不是很大,但只要顯示出向此行進的誠意和跡象,就值得肯定,對中國的依法治黨和依法治國,就可保持樂觀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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