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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體制霧霾不除大氣霧霾難消

http://www.CRNTT.com   2015-03-04 10:09:05  


 
  深化能源與環保體制改革

  文章分析,在計劃經濟時期,國家對能源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改革開放以來,能源的市場化改革在一些領域有所突破,但並未全面完成,總體上處在計劃與市場並存的雙重體制下,這是能源利用粗放、結構調整緩慢的重要原因。體制霧霾不除,大氣霧霾難消,能源的市場化改革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第一,抓緊提出油氣全產業鏈市場化改革方案。如改革礦產資源管理體制,對尚未開發的石油、天然氣區塊以及頁岩氣、頁岩油等非常規油氣區塊進行招標出讓,價高者得;再如改革流通體制,在油氣批發、零售、進出口環節放開准入,允許各類經營主體進入。

  第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抓緊出台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電網退出單邊購買方的地位,真正實現發電方與用電方“多買多賣”的直接交易。

  第三,統籌推進國企改革與能源行業改革。能源領域中國有經濟的比重比較高,有的一個行業就幾家國企,比如電網、油氣、核電等。建議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財政、能源、國資等相關部門參與,研究提出能源行業改革和能源國有企業改革相結合的綜合性方案。

  第四,推進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建議下放大部分能源和重化工業的審批權限,促進重化工業中規模效益明顯的大項目上馬。通過競爭,以先進生產能力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在放開對競爭性業務管制的同時,政府應加強對電網、油氣管網的監管,促進他們第三方開放。

  第五,改革節能環保監管方式。建議建設項目的環評從前置審批改為同步審批,取消節能評估審批。政府對環境的監管從事前審批轉到項目的全過程監管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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