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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仍得正視“台獨黨綱”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5-03-28 11:08:05  


 
  實際上,由於有民進黨首次實現“政黨輪替”後,陳水扁不顧美國的嚴重警告,屢屢踏破美國台海政策的底線,造成台海形勢緊張,嚴重影響美國的全球戰略佈局在前,美國對民進黨的台海政策仍然是極不放心的。尤其是台灣地區目前的政治環境有利於民進黨再次實現“政黨輪替”之際,美國為杜絕蔡英文成為陳水扁式的“麻煩製造者”,因而要求蔡英文在“總統”大選之前,依照其在二零一二年“總統”敗選檢討報告中做出的承諾,調整黨的兩岸政策,絕不能再做“空心菜”,“側測膊,唔多覺”地蒙混過去。而且,蔡英文必須在訪美之時,就交出這份調整兩岸政策的“試卷”,以決定是否向其發出走向“總統”勝選之路的“通行證”。

  因此,蔡英文的調整黨的兩岸政策,就不能修修補補,而必須進行“大修”,尤其是對“台獨黨綱”進行“大手術”。當年陳水扁參選“總統”時,就是受到“台獨黨綱”的困擾,也難以獲得美國的諒解和放心。因此,民進黨全代會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後來還有“陳七條”等跟進,才讓美國發出“通行證”。 

  但是,陳水扁在美國的認可及暗助下,當選並就任“總統”後,不但是撕毀對美國作出的“四不”承諾,而且又制訂了《正常國家決議文》,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原理,這份比“台獨黨綱”更“獨”的文件,已經抵消並替代了《台灣前途決議文》。何況,主導炮製《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游錫堃,至今仍在維護《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正當性,而對“掩耳盜鈴”式地聲稱《台灣前途決議文》仍然有效的蔡英文,“一點面子也不講”。

  因此,要讓美國人滿意,蔡英文就得提出她的“決議文”。而按照民進黨黨章規定,只有全代會才有權制定“決議文”;在二零一六年一月“總統”大選之前的全代會,按習慣是在今年七月間召開。而現在距離全代會召開的時間,只有三個月左右。按照慣例,“決議文”必須向中執會提案,而民進黨黨章規定,中執會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因此,是否能趕得及?何況,直到如此仍未聽聞有開始進行草擬“決議文”草案的信息。當然,民進黨仍可依照黨章的規定,在年底之前加開一次臨時全代會,以通過新的“決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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