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語中評:23條立法需體現法律整體性 | |
http://www.CRNTT.com 2017-02-07 00:06:50 |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青年與政策局官員交流創始發起人朱家健接受中評社採訪時表示,香港基本法23條國家安全法立法必須體現法律的整體性,若以斬件形式推出,無論先易後難,還是先難後易,均屬不恰當。 他又指,國家安全是大是大非問題,沒有談判空間。“難道較難執行的條文便選擇性壓後?取易不取難嗎?這可不是政治智慧。”朱家健說。 對於政綱中提到重啟政改卻未提及“831”框架,朱家健認為,若不是公關過失或筆誤,則屬犯下政治基本倫理和法律邏輯錯誤。 朱家健強調,人大“831決定”具憲制和法律基礎,是香港基本法發展組成的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重新啟動政改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人大“831決定”的基礎。 朱家健指,曾俊華政綱提出的部分概念,與他幾年前提出的一些理念不謀而合。如,政府架構重組,把規劃、土地及房屋政策納入同一政策局,運輸及工務政策由一個政策局統一處理,教育及人力資源範疇同局等建議吻合。曾俊華競選團隊有採納坊間意見的高端智慧。 總體來說,朱家健康認為,曾俊華的部分政綱只是舊酒新瓶,缺乏新意,未必能帶領香港走出現時困局。 談及曾俊華向公眾籌募選舉經費,朱家健康認為曾俊華必須非常小心,須根據現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對捐款超過港幣1000元的捐贈者發出收據,並妥善保存捐款者的名稱及地址等紀錄。他又指,這種眾籌競選經費的方法,難以控制匿名者作多次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