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江天語中評:港獨赴台 顯23條立法迫切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23 00:19:48 |
就目前而言,是否有相關法律可以對三人進行懲處?黃江天認識是有法可用的,但他認為遇到了兩難的問題。基本法23條雖未立法,但是在社團條例中有寫明:“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社團事務主任可向保安局局長建議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但問題在於,如果是以個人的身份赴台,法律上還是存在一個空間。 “該事情的發生,凸顯了23條立法的迫切,需要盡快制定。”黃江天表示,只要是民生議題,無論是政改還是23條立法都會有爭議,但並不能因為有爭議而無限期擱置。“現在已經到了回歸20年的時間,50年不變已經到了中期階段,而且現在整個國際局勢和香港激進團體的為所欲為,已經充分凸顯了23條立法的必要性,如果民生問題和國家統一、國家安全發生衝突,毫無疑問後者的重要性需排在第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