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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宏:中國國民黨的兩岸關係定位及其他

http://www.CRNTT.com   2017-10-12 00:09:56  


 
  三、一個主權共享的中國 
  
  首先,在正常的情形下,可以判斷中國國民黨應該已經是在谷底,不會更壞。根據同一份調查,在政黨支持方面,國民黨支持度 19.5%,民進黨為43.0%,時代力量307%,但是還有33.8%的不表態(都一樣/無法判別)。根據長年的觀察經驗,這個比例是民進黨的支持度已經用盡,而中國國民黨雖然到底,但33.8%中仍有很高的比例,雖然態度隱晦(失望、沒信心)而不投票,卻沒有轉向支持民進黨者。中國國民黨既然 是一個辛亥革命、國共內戰歷史脈絡下的“從‘反共’到‘和共’的民族主義政黨”,就必須立足民族主義的立場,展現“和共”的能力與實踐步驟,讓自己重回兩岸關係的內外暢通的“凡而(閥門,VALVE)”關鍵地位,對外讓兩岸關係從武統喧囂中回到務實理性的和平發展的正軌、常軌,對內在政黨競爭中開出“既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認同的基本盤,階段性完成安邦定國的歷史使命,當然要先贏回政權。
  
  其次,大陸在“一國兩制”下,即使現在的廣東省與香港、澳門的合作仍面對不可逾越的行政制度壁壘,兩岸關係又何嘗不是?台商在大陸、陸配在台灣……等等,雙方從個體層面到總體層面的融入、整合,是一個艱钜,但無法迴避的政治社會巨大工程。典章制度的“法制統一運動”其實始終停留在施行區域地方性的、零散的、位階低下的行政規則,甚至僅只是理論上不具普遍規範性一些黨內文件、文告,可見長路漫漫。兩岸和平協議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但是大陸必須主動先在全國人大的位階,循由國內立法途徑,以類似“與台灣地區關係法”、“涉及台灣地區民事刑事法律適用法”的世界各國立法例,賦予台灣地區政治定位、參與國際事務政治空間與台灣地區人民的參政、投資和考試等法定權利義務,雙方主權共享,彼此成為“你儂我儂(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之國。
  
  再者,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立委”提議、出席和議決門檻比例已經相當高,但仍只是“憲法”修正案”提案成功,在“修憲”程序上,尚需再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方得通過。如此程序性規定,誠為剛性“憲法”的加強版,“修憲”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任務。儘管如此,民進黨任何一個階段提出論述的目的,就是進行有利於己方的政治動員。證諸過往的政治發展,台灣選舉輸贏的規律就是主動出擊、站在改革這一邊的就會贏得選舉。善用這個政治套路是民進黨常見的一個近乎固定的政治行為模式。聚焦在憲政體制改革的政治動員令下達後,二○一八年、二○二○年的地方和“總統”換屆選舉,將會是“憲法”複決綁大選”的選舉,“憲法”修正案複決通過與否的結果是次要的,過程中的政治動員才是民進黨提振泛綠流失的士氣和拉升蔡英文超低的支持度所需要的。可以想見,“修憲”改革將是蔡英文剩下任期的政治波瀾,中國國民黨將會面對蘇巧慧“立委”一案又一案的“台獨”“修憲”案,中國國民黨一方面毋庸攔阻,應該讓這類提案面對全體人民,讓人民選擇戰爭與和平;另外一方面,也應該要有符合東亞地區區域安全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案,不管是“中華國協”、“中國邦聯”、“中國聯邦”或其他任何現實中可以被兩岸接受的和平方案,在未來習近平於十九大之後新任期中,應該是可以被提到日程表上來討論的時候了。

  (中評社特約作者蘇嘉宏,台灣輔英科技大學教授/台灣公論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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